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永康广东货运专线到广州货运-中山货运-汕头货运-朝州货运等个大城市货运
办理
类别 |
货价号 |
发到基价 |
运行基价 |
单 位 |
标 准 |
单 位 |
标 准 |
整
车 |
1 |
元 / 吨 |
4.60 |
元 / 吨公里 |
0.0212 |
2 |
元 / 吨 |
5.40 |
元 / 吨公里 |
0.0243 |
3 |
元 / 吨 |
6.20 |
元 / 吨公里 |
0.0284 |
4 |
元 / 吨 |
7.00 |
元 / 吨公里 |
0.0319 |
5 |
元 / 吨 |
7.90 |
元 / 吨公里 |
0.0360 |
6 |
元 / 吨 |
8.50 |
元 / 吨公里 |
0.0390 |
7 |
元 / 吨 |
9.60 |
元 / 吨公里 |
0.0437 |
8 |
元 / 吨 |
10.70 |
元 / 吨公里 |
0.0490 |
9 |
|
|
元 / 吨公里 |
0.1500 |
冰保 |
元 / 吨 |
8.30 |
元 / 吨公里 |
0.0455 |
机保 |
元 / 吨 |
9.80 |
元 / 吨公里 |
0.0675 |
零
担 |
21 |
元 / 吨 |
0.087 |
元 / 吨公里 |
0.000365 |
22 |
元/10千克 |
0.104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438 |
23 |
元/10千克 |
0.125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526 |
24 |
元/10千克 |
0.150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631 |
集
装
箱 |
1吨箱 |
元 / 箱 |
7.40 |
元 / 箱公里 |
0.00329 |
5.6吨箱 |
元 / 箱 |
57.00 |
元 / 箱公里 |
0.2525 |
10吨箱 |
元 / 箱 |
86.20 |
元 / 箱公里 |
0.3818 |
20英尺箱 |
元 / 箱 |
161.00 |
元 / 箱公里 |
0.7128 |
40英尺箱 |
元 / 箱 |
314.70 |
元 / 箱公里 |
1.3935 |
货物单位重量的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于克运价=发到基价+ 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二)货物计费重量的确定 货物计费重量:整车是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是以10千克(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是以箱为单位。每项运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每项杂费不满1个计算单位,均按1个计算单位计算。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为2元。
(三)《价规》所附几项运输费用核收方法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
凡货物运输中途经过下面附表所列电气化区段时,均按《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价规》附录一)的规定收取电气化附加费。
铁路电气化区段表
序号 |
线名 |
电化区段 |
区段里程 |
序号 |
线名 |
电化区段 |
区段里程 |
1 |
京山线 |
秦皇岛-山海关 |
16 |
24 |
焦柳线 |
月山-关林 |
129 |
2 |
丰台西线 |
丰台-丰台西 |
5 |
25 |
怀化南线 |
怀化-怀化南 |
4 |
3 |
京承线 |
丰台-双桥 |
43 |
26 |
宝成线 |
宝鸡-成都东 |
673 |
4 |
京秦线 |
双桥-秦皇岛 |
280 |
27 |
阳安线 |
平阳关-安康 |
357 |
5 |
京包线 |
沙城-大同 |
252 |
28 |
成渝线 |
成都东-重庆 |
500 |
6 |
大秦线 |
韩家岭-柳村南 |
652 |
29 |
川黔线 |
小南海-贵阳南 |
438 |
7 |
段大线 |
段甲岭-大石庄 |
7 |
30 |
贵昆线 |
贵阳南-昆明西 |
644 |
8 |
丰沙线 |
丰台-沙城 |
104 |
31 |
漳州线 |
郭坑-漳州 |
11 |
9 |
京广线 |
丰台-武昌南 |
1221 |
32 |
包兰线 |
石咀山-兰州西 |
581 |
10 |
京广线 |
郴州-韶关 |
153 |
33 |
太岚线 |
太原北-镇城底 |
55 |
11 |
孟宝线 |
孟庙-平顶山东 |
64 |
34 |
口泉线 |
平旺-口泉 |
10 |
12 |
石太线 |
石家庄-太原北 |
251 |
35 |
宝中线 |
虢镇-迎水桥 |
502 |
13 |
北同蒲线 |
大同-太原北 |
347 |
36 |
干武线 |
干塘-武威南 |
172 |
14 |
玉门沟线 |
太原北-玉门沟 |
22 |
37 |
汤鹤线 |
汤阴-鹤壁北 |
19 |
15 |
太焦线 |
长治北-月山 |
153 |
38 |
马滋线 |
马头-新坡 |
12 |
16 |
汉丹线 |
襄樊-老河口东 |
57 |
39 |
候月线 |
侯马北-翼城东 |
50 |
17 |
襄渝线 |
老河口东-小南海 |
850 |
40 |
平汝线 |
平罗-大武口 |
11 |
18 |
鹰夏线 |
鹰潭-厦门 |
694 |
41 |
成昆线 |
成都-昆明东 |
1108 |
19 |
湘黔线 |
株洲北-贵定 |
821 |
42 |
小梨线 |
小南海-梨树湾 |
23 |
20 |
黔桂线 |
贵定-贵阳南 |
68 |
43 |
西重线 |
西永-重庆 |
24 |
21 |
陇海线 |
郑州北-兰州西 |
1192 |
44 |
胡大线 |
胡东-大同东 |
21 |
22 |
兰新线 |
兰州西-武威南 |
279 |
45 |
渡口线 |
三堆子-密地 |
10 |
23 |
西固城线 |
兰州西-西固城 |
21 |
|
|
|
|
电气化附加费计算公式: 电气化附加费=费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电化里程。 费率见下表
电气化附加费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
计费单位 |
费率 |
整 车 货 物 |
元 / 吨公里 |
0.012 |
零 担 货 物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12 |
自轮运装货物 |
元 / 轴公里 |
0.036 |
集
装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72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6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1008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192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408 |
自
备
空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36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3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504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096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204 |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核收办法 铁路建设中新建线路不断增加,为了既体现国家实行新路新价的原则,又方便计算运费,凡经国家铁路运输的货物,按发站至到站国铁正式营业线和实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见下表)的运价里程,均按《新路新价均摊运费核收办法》(《价规》附录二)的规定收取新路新价均摊运费。
实行统一运价的运营临管线 |
顺号 |
线 名 |
起 讫 站 |
里 程 |
1 |
福前段 |
福利屯—前进线 |
226 |
2 |
侯月线侯翼段 |
侯马北—翼城东 |
50 |
3 |
宝中线 |
虢镇—迎水桥 |
502 |
4 |
安口南线 |
安口窖—安口南 |
6 |
5 |
青藏线哈格段 |
哈尔盖—格尔木 |
653 |
6 |
茶卡支线 |
察汉语—茶 卡 |
36 |
7 |
南山口支线 |
格尔木一南山口 |
30 |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计算公式: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均摊运价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运价里程。 费率见下表
新路新价均摊运费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
计费单位 |
费率 |
整 车 货 物 |
元 / 吨公里 |
0.011 |
零 担 货 物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011 |
自轮运装货物 |
元 / 轴公里 |
0.0033 |
集
装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0066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55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924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0176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0374 |
自
备
空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033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462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504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088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0187 |
注:整车货物中,化肥、磷矿石、棉花(籽棉、皮棉)的费率为0.0021元 / 吨公里
铁路建设基金计算核收办法 铁路收取建设基金的目的是专款专用,保证铁路建设的不断发展。
铁路建设基金的计算公式: 建设基金=费率x计费重量(箱数或轴数)x运价里程 费率见下表
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表
项 目
种 类 |
计费单位 |
农药 |
磷矿石
棉 花 |
其 他
货 物 |
|
整 车 货 物 |
元 / 吨公里 |
0.019 |
0.028 |
0.033 |
|
零 担 货 物 |
元/10千克公里 |
0.00019 |
0.00033 |
|
自轮运装货物 |
元 / 轴公里 |
0.099 |
|
集
装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198 |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165 |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2772 |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528 |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1.122 |
|
自
备
空
箱 |
1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099 |
5、6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0825 |
10吨箱 |
元 / 箱公里 |
0.12386 |
2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264 |
40英尺箱 |
元 / 箱公里 |
0.561 |
注:整车化肥、黄磷免征铁路建设基金。
表中棉花仅指籽棉、皮棉。
(四)部分临管铁路和新线特殊运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国家计委、铁道部对部分临管铁路和新线运费实行特殊运价,见下表:
铁路特价线路及特殊运价费率表
序号 |
项 目 |
运 价 水 平 |
1 |
大秦、京秦(段甲岭-秦皇岛含大石庄-段甲岭)、京原、丰沙大煤炭分流运价 |
每吨公里7.4分 |
2 |
京九、京广分流加价(含横麻、津霸联络线) |
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0.6分 |
3 |
太古岚线新路新价加价 |
统一运价基础上每吨公里加价4分 |
4 |
大沙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8分 |
5 |
候月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10分 |
6 |
南昆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8分 |
7 |
宣航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10分 |
8 |
伊敏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8分 |
9 |
通霍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8分 |
10 |
塔韩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23分 |
11 |
北仑线临管运价 |
每吨公里8分 |
12 |
三茂地方铁路运价 |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10分 |
13 |
广梅汕地方铁路运价 |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
14 |
集通地方铁路运价 |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
15 |
合九地方铁路运价 |
通过运输每吨公里加价8分 |
16 |
广深铁路特殊运价 |
统一运价基础上上浮50% |
17 |
大准煤炭运输专用铁路运价 |
每吨公里15分 |
(五)货物装卸搬运费率 铁路货物装卸搬运作业费收费项目分整车、零担、集装箱、杂项作业4种。各地区、各车站按其实际发生的项目和铁道部规定的费率标准核收。 计算装卸搬运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货物堆放地点与车辆的距离:整车、零担货物为30米,集装箱货物为50米。人力装卸堆放于仓库和雨棚以外的货物、整车包装成件货物的装车距离为20米,散堆装货物除木材、毛竹、草秸类货物重复装车为20米外,其他货物均为6米。
凡超过上述规定的装卸距离,其超过部分按搬运处理。
货物装卸,搬运费用,按各铁路局规定收取。
(六)其他运输费用 根据货物运输的需要,按《价规》的规定,核收货物快运费。 铁路国际联运货物、水陆联运货物、军事运输货物,分别按有关规定收取。
(七)运输费用退补 托运人、收货人要求承运人退还多收运输费用时,须提出货票丙联或运费杂费收据。要求承运人支付货物运到逾期违约金时,须提出货物运单和货物全部搬出货场实际时间的证明。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退补费用的有效期间为180日,要求承运人支付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每批货物发生退补的款额不足5元(零担货物每批不足1元)互不退补、互付或核收。个人托运的搬家货物、行李不受以上规定款额的限制。
九、保价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规定,铁路实行限额赔偿和保价运输。限额赔偿即行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由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但托运人在托运时声明了行包、货物的实际价格,办理了保价运输,铁路运输企业则在声明的价格内,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一)保价运输办理条件 保价运输贯彻自愿原则,办不办理由托运人自主决定。托运人办理保价运输时,须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宇样,在“货物价格”栏内注明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在交纳运输费用的同时,交纳货物保价费。 必须全批保价,不能只保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作一批托运时,在货物运单上须分别填写货物品名和实际价格,保价费分别计算。
保价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写时,适用于其中的保价费率。
必须足额投保,只有足额投保才能得到足额的赔偿。
(二)保价费率 保价费=声明的货物实际价格x适用的货物保价率
货物保价费率见下表:
货物保价费率表
报价率 |
货物品类 |
1‰ |
煤、焦炭、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除外)、生铁、非金属矿石(云母、石墨、石棉、金刚石(砂)、刚玉、油石除外)、磷矿石、土、沙、石、石灰、泥土、色土、石料、水泥制品、煤矸石、灰渣、矿渣、炉渣、水渣、原木、木材(人造板材、装饰加工板除外)、锯材、板材、方材、枕木、木片、盐、金属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钢、铁丝、金属紧固件、农业机具(养蜂器具及农业机械零配件除外)、农副产品(干花朵、花瓣、竹、藤、棕、草、芦苇、树条等类似材料制品、其他农副产品除外)。纸浆。课本、家具、日用杂品、衣箱、冰、水、动植物、残余物、饲料、特定集装化运输工具。 |
2‰ |
钢锭、钢坯、钢材等及其制品,铁合金、云母、石墨、石棉、金刚石(砂)、刚玉、油石、其他水泥制品、耐火、耐酸、砖管、陶管、缸管、石棉制品、油毡、人造板材、粮食、化学肥料、铸铁管、瓦楞铁、金属街头、弯头、拆解的运输工具、工业机械。
农业机械零配件、竹藤、棕草等类似材料制品、其他木材加工地副产品、油料、糖料、烟草、植物种子、实用植物油、其他材料制的衣箱、家具、动物油脂、油渣。 |
3‰ |
原油、放射性矿石、有色金属粉、石油套管、油管、其他有色金属、石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建筑陶瓷、耐火、耐酸制品、玻璃砖、瓦、棉花、化学农药、化工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外)、硫酸、盐酸、硝酸、树脂、塑料及其制品、油漆、涂料、颜料、燃料、金属制品、医疗器械、组成的各种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元器件、衡器、量具、通信广播电视设备、洗衣机、其他日用电器、其他农业机具、养蜂器具、蚕、蚕子、蚕茧、干花朵、花瓣、糖料、食品、酱腌菜、调味品及其他食品、其他饮料、其他烟草制品、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纸及纸制品、医药品、搬家货物、行李、其他陶瓷制品及日用杂品、蒸馏水、鬃、马尾、茧壳、茧蛹、蚕沙。 |
4‰ |
汽油、煤油、柴油、重油、润滑油、脂、有色金属及其合金、半导体材料、水泥、仪器仪表、量具、钟表、定时器、食糖、干蔬菜、酒、卷烟、磁带、软磁带、唱片、暖水瓶、保温瓶(胆)、眼睛、陶瓷制的缸、钵、坛、瓦、盆、缸盆及缸砂制品、工艺品、展览品。 |
6‰ |
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乐器、特定音像机器、特定调温电器、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其他电子(电气)及器材、活禽、鲜冻肉及其部分产品、鲜冻水产品、其他鲜活货物(除盆景盆花外)、干果、子实、子仁、果核、肉、蛋、奶制品、水产加工品、乐器、玻璃器皿及其他玻璃制品。 |
10‰ |
活动物(蜜蜂除外)、鲜瓜果、盆景、盆花。 |
15‰ |
玻璃、蜜蜂。 |
1.保价费率分为五个基本级,两个特定级。一级为1‰。二级为2‰、三级为3‰,四级4‰、五级为6‰,特六级为10‰,特七级为15‰。 2. 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及本表所列品名以外的货物.均按3‰计算。 3. 冷藏车装运的需要制冷的货物,按该货物保价费率的50%计费。 4. 超限货物均按该货物的保价费加收50%计费。
十、货运事故及赔偿
(一)货运事故范围 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被盗、丢失、损坏、变质、污染等情况,给货物造成损失及误运送、误交付等严重办理差错,在铁路内部均属货运事故。
(二)货运事故处理 发生或发现货运事故时,车站应在当日按批编制货运记录,记录有关情况。托运人组织装车,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交接无异状,收货人提出货物有损失或依据有关规定,需作证明时,应编制普通记录。
货物发生损坏或部分丢失,不能判明事故发生原因或损坏程度时,承运人与收货人或托运人协商,也可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编制货运事故鉴定书。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政府法令,危及运输安全等情况,承运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编制记录,随运输票据递交到站处理。承运人无法处理的意外情况,立即通知车站转告托运人或收货人处理。
货运事故发生后,处理单位通知有关各方组织调查分析,确定货物损失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赔偿处理。
(三)货运事故责任划分 承运人自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时止,对货物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自然属性、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的过错。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或押运人的过错,使铁路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造成损失时,托运人、收货人应负赔偿责任。
(四)提赔 收货人或托运人在接到承运人交给的货运记录后,认为是属于承运人的责任,可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提出赔偿要求时,须填制赔偿要求书并附货物运单(货物全部丢失时或票据丢失时为领货凭证和货票丙联)、货运记录、货物损失清单和其他证明材料。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提出赔偿要求时,须提出货运记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相互间要求赔偿的有效期间为180日。有效期间的起算时间:货物丢失、损坏或铁路设备损坏为承运人交给货运记录约当日,货物全部损失未编有货运记录时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31日,其他赔偿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跨及2个铁路局以上的赔偿要求为60日)进行处理,并答复要求人。要求人收到答复的次日起60日内未提出异议,即为结案。对于承运人的审理结果有不同意见时,应自收到承运人答复的次日起60日内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默认。
对于托运人或收货人退还运输费用要求的处理也适用上述原则。
(五)赔偿款额 保价货物: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最多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价金额。货物损失一部分时,按损失部分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非保价货物:不按件数只按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多赔偿100元;按件数和重量承运的货物,每吨最多赔偿2000元;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每10公斤最多赔偿30元;实际损失低于上述赔偿限额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投保运输险的货物发生损失,由承运人与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货物的损失,由于承运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上述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六)事故责任分歧处理 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分歧,应依照下列程序解决: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解决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进行调解、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 提赔人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均必须在收到对方答复的60日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各方均不予受理。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必须在判决书的指定的日期内上诉,期满不上诉的,判决即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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