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女士告诉记者,7月13日中午1点左右,自己到小小超市兴海家园连锁店买东西。在收银台付钱的时候,发现还缺一个热水瓶,便叫女儿去拿。热水瓶没拿来,她却听见砰的一声响。钱女士扭头看,发现女儿站在货架边,手里只拿着一个塑料提手,热水瓶已经掉在地上了。钱女士认为这热水瓶的质量显然有问题,最起码它的塑料提手没有安装牢靠。可在收银台付钱的时候,收银员却要求钱女士付清热水瓶45.8元的价钱。钱女士认为热水瓶是因为提手不牢靠才导致摔坏的,自己不应该付这个钱。但超市却坚持要钱女士付钱。钱女士最后还是付了钱,但心里却非常气愤。
接到投诉后,7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小小超市兴海家园连锁店。超市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钱女士的女儿从货架上取了热水瓶,没走几步,便摔掉了。付钱的时候,钱女士认为是热水瓶质量的问题。她做不了主,请示了店长,店长说要付钱。按照超市的惯例,有东西摔坏,最后都是顾客买走的。记者随后检查了那个摔坏的热水瓶,是“长佳”牌的,热水瓶的质量显然不怎么好,就这么摔了一下,整个铁皮外壳都变形了。记者随后咨询了超市负责人胡女士,胡女士说,这么做也是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比如热水瓶直接掉在货架上,可以说属于质量问题,如果走了几步摔坏的,就说不清楚了,按照超市一直以来的操作方式,都是要顾客买单的。记者看到那个摔坏的热水瓶已经安上了提手,便询问这个提手是未曾掉过,还是摔坏后又重新安上去的,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是掉了,又重新安装上去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县消协。消协秘书长王建宁告诉记者,对于钱女士碰到的情况,费用应该由谁来买单,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钱女士的责任,那超市可以收款,如果是热水瓶的提手问题,超市则不能要求消费者买单。
最后,经过县消协的调查和调解,超市答应给钱女士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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