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循环农业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命名认定的通知
各分中心、工作站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国际脉搏,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抓住和用好我国“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较快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取得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中国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心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体系,提高涉农组织的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法》,2011年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循环农业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命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及意义
改革开放后我国朝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三农经济快速发展和特色产业再上新台阶。
本次命名认定工作以“政府行为推动,市场行为实施”为指导思想,大力推广、宣传有先进经验的涉农组织,使循环农业特色产业再上新台阶,提升组织管理、科技转化、加工营销、质量安全等水平;增强申报单位的知名度、社会责任感及为民服务的意识,促其走向全国和世界有深远的意义。
二、申报条件和认定范围
1、农业经济的龙头企业,即种植养殖、良种繁育、特种资源开发、深加工、生物农药、饲料、肥料、农业机械等行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具体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
3、具有代表性的农民自治组织,如: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
4、凡生产的产品具有特色,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好,市场竞争能力强;循环经济有创新的单位均可申报;
5、在国内国际获得过奖项或认定过的企业;
6、引进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研成果进行开发应用的企业;
7、通过国际国内质量体系认定过的单位;
8、单位前景明朗、产品市场广阔、成功后能拉动区域经济的单位;
9、由地方推荐或单位自愿申报想结合;市、县、区、镇、乡、村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均可推荐申报;
10、本次认定命名产业示范基地每省不超过10家,先报先审批,额满为止。
三、申报具体内容和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报名申报审批表,并附有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农业产业化的实际业绩;
3、申报单位的产品发源与发展情况及产品的科技含量,曾受过何种奖励;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产品的相关认证及行业资质复印件;
5、申报单位产品销售及其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情况;
6、在本地区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其突出特点;
7、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加盖单位印章;
8、申报手续完善后报示范基地评审秘书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往指定邮箱。
四、审批的程序和原则
1、由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初审申报单位资料;
2、初审合格者,由联合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下发批准文件及基地管理办法、授铜牌和颁发荣誉证书等,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全国通报;
3、基地邀请,委派联合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指导;
4、此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自愿加入、自由退出;
5、示范基地审批过程不收取费用。
五、管理与服务
1、报批成功单位,由管理部门在项目策划、申报资金、行业信息、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政策导向、企业文化建设、网站开发等方面跟踪服务;
2、每年进行一次“基地资格”考核验收;
3、由服务机构象征性收取专项服务费与管理费用;
4、在四网联合推荐二年.
5、获批准单位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单位有违法事件,联合专家委员会依法收回牌匾并登报声明。
六、联系方式
本届示范基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本届评审认定活动的日常工作。
联系地址:(100125)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623室
联合专家委员会
联系人:刘庆洋
电话:、
邮箱:chcf88@126.com
附件一:主办单位介绍
附件二:申报审批表
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 中国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心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示范基地 认定 通知
抄 报: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各成员单位
抄 送: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各成员单位、中国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