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鑫企业有限公司
诚信指数 0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发送消息 MSN交流
和鑫首页
关于和鑫
产品展示
企业新闻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国辉饰品
一比多
您现在的位置:和鑫企业有限公司 > 企业新闻
 
企业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鑫旗业"
发布日期:2010-08-19

      长晚集团滚动新闻8月18日长沙讯    蔡锷中路223号有一家制旗公司,门口竖着两面国旗,已经褪色,并蒙上一层灰尘。“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与形象,怎么能随便竖在街边呢?”今天,市民冯静向晚报热线96333反映。

  冯静带着5岁的女儿佳佳上街,经过蔡锷中路时,佳佳指着街边说:“妈妈,那是国旗吧。”顺着女儿手指的方向看去,冯静注意到路边有一家制旗店,店里树着各种旗帜,其中两面国旗竖在门外,一面立在地上,一面斜插在门框上,为了防止国旗飘动,一个角还被绑在旗杆上。“因为无人维护,国旗在太阳的暴晒下褪色了,纠缠在旗杆上,很难辨认。”冯静说,平时有意对孩子进行爱国教育,可在现实生活中,国旗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护,做家长的也不知怎么向孩子说。

  记者来到蔡锷中路223号,这家名叫“燎原”小店专业制作旗帜和标牌等。两面国旗竖在店门口,一根国旗旗杆上还挂着一面广告用的锦旗。另一面国旗已经退了颜色,五角星上污渍点点。店主告诉记者,国旗是由指定企业制作的,他们只负责销售。“褪色的那一面是普通布料,只要二三十元,不褪色的那一面是防水材料,120元。”对于悬挂国旗的相关法规,店主表示并不了解。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他认为竖立在制旗店门口的国旗主要是起一个广告招牌的作用,而且有污损,属违法行为
【星辰在线 通晓长沙】本文网址:http://roll.changsha.cn/1/201008/t20100818_1150419.htm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和鑫企业有限公司   地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区2楼2街H2 —24548B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黎香清   电话:0579-85168391   手机:18857971228   传真:0579-85168391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