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养老方式的困惑
十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10%;到2000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了7%,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08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有1095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60岁及以上人口1598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2%。从2001年到2100年,中国将经历加速老龄化和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 1.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中国传统的联合家庭(由两对或两对以上的夫妇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已经越来越少,核心家庭(由已婚男女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越来越多。特别是随着首批独生子女逐渐组合成家庭,“421”甚至“4421”的模式在城市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一对夫妇需要同时承担抚养子女和赡养4到8位老人的重任,家庭养老的现实可操作性愈来愈弱。家庭结构的改变很大程度地冲击了家庭养老模式的可行性,从而引发了人们对新的养老模式的思考。
2.机构养老严重短缺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这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为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的需要,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以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目前,中国各类老年社老保险为主的收入保障形式共同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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