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0月1日起,《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指出:“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证明作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也就是说,开发商每售出一套新房,都必须经过专业验收后,才能交付业主使用。
而在日前举行的2010年第二届中国(上海)验房现状与发展论坛上,有关专家透露,早在2006年,上海闵行区已经对区内动迁房开展了“分户验收”的试点工作,至2009年,已经通过验收了约300万平方米的动迁房和廉租房,大幅度降低动迁居民的投诉率。2009年的《规定》,则是从动迁房验收到商品住宅验收的进一步拓展。
4月16日,由房地产时报和学尔森学院共同举办的2010年第二届中国(上海)验房现状与发展论坛在同济大学中法中心举行。上海市建筑学会理事长吴之光、国际建筑协会咨询委员会中国区副主席陈福义、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殷国良、上海济源室内环境及房屋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仕奇、学尔森工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云等出席了本次论坛。
国际建筑协会咨询委员会中国区副主席陈福义认为,房价的高低起伏有其内在原因,可以予以调控,而房屋的质量安全却是高于一切的,消费者可以容忍房价飚高,但是基本不会原谅房屋的质量安全,因此,无论是从市场需求来看,还是从建筑行业本身的发展来看,“一房一验”均是住宅市场化趋势的必由之路。
而学尔森工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云则将此前实行的《上海市住宅工程套内质量评价导则》和“一房一验”的政策做了对比,他认为,相比较此前开发商需对每栋住宅总套数的20%进行质量抽查而言,“一房一验”将房屋质量的验收工作由“抽验”变为“全验”,开发商对于房屋质量充分保障的责任进一步加重。
此外,在本届论坛上,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有关领导、验房专家、律师,房产开发、建筑、等企业以及消费者代表探讨了中国房屋质量验收、监管现状与发展趋势。广受关注的全装修商品住宅及动迁房验房环节等具体操作问题成为专家热议的重点。与会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围绕如何加快商品住宅“一房一验”进程、怎样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验房后质量问题如何界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以及法律维权要点等与普通住房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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