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贵阳市合群路2号<景·天城26楼12号>
服务电话:
传 真:
电 话:
厂 址: 贵阳市车水路157号 <客车制造厂内>
服务电话:
E-mail : 1272838464@qq.com QQ:1272838464 1064546645
在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的全过程中,规划师、设计师、工程技术人员都要认真的认识光,研究光,运用光,了解光的本质与特性,把握布光方法与技巧,营造一个光与影,光与色和谐的社会。 必须掌握“光”的特性, 用好“光”与“影”的关系,把握“光”与“色”的尺度,避免滥用彩色光,更不要把所有的载体照的过亮或全亮。没有光就没有影,光与影相伴,形影不离;光与色相随,和谐呼应。景观照明不能对“影”有所忽略,要突出重点部位,要用“影”来托出“光”的存在,表现“光载体”的美丽,不要将城市淹没在光的海洋里。“光”与“影”是一对和谐的矛盾统一体,“光”是“影”的,“影”又映衬了“光”的存在,照明则是表现她们的媒介和手段。不能只重视 “光”, 忽略 “影”。不要把所有的载体都照亮,要突出重点部位,要用“影”来托出“光”的存在,表现“光载体”的美丽。不是越亮越好。 要通过对光、色、亮度、动感进行理性的组织,产生井然、有条理的视觉秩序。在表现手法上,把握光与影、明与暗、彩色光的运用,使之能够与建筑及环境功能相符合。规划后的城市灯光环境应在城市总体的范围里,宏观上体现出建立在整个城市大尺度范围上的灯光秩序,反对盲目攀比。各区域灯光的子环境要综合融入总体秩序,不能各自为政。 除此之外,塑造形象,构建空间,突出重点,装饰环境等等物体的形象等也都是光所具有的功能特性。世界上的万物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人的视觉感知。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