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人事部规定,对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职大、函大、业大、夜大等“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不需再进行资格评审或考试,由具有相应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考核认定,认定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这种认定方式一般又称为“初定”。 正规院校毕业生资格认定工作,是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产物。l986~1989年,我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结束后,经过复查和整顿.于1990年正式进人经常化评审阶段,人事部于1 990年ll月下发的‘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指出:“评聘工作的实践证明,对国家教委(现为教育部一编者按)承认的正规全丑制院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满考棱定职,既能保证初定质量,又可大大减少评审工作量,所以今后在经常性的评审工作中,对正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l991年6月下发了相应的文件,明确人民银行系统可按上述规定执行,且“这些人员可不受岗位数的限制”。一、任职资格认定的特征 (1)资格认定对象是全日制正规院校本专业毕业生。它包括了从中专到博士后的学历和学位层次.但是,电大、职大、函大、业大、夜大等“五大”生学历不包括在内;其学历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国家有见习期规定的,初定对象必须见习期满。且考棱合格。 (2)任职资格授予方式是考核。由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或评审细则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见习期内的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认定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由单位聘任。属于任职资格认定的对象,不需要参加资格考试和评审,其资格授予程序也比较简单。 =、认定条件 根据人事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系列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同学历、学位层次的正规院校毕业生初定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如下: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认定中级任职资格; (4)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期满出站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副任职资格。 三、初定程序 (1)组织提名。毕业人员在见习期满,达到规定的专业年限后,人事部门根据其工作表现,确定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准备有关材料。 (2)个人准备。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内容包括: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见本章附录1)一份.撰写业务自传(初、中级职务业务自传字散分别在l 500字和3 000宇左右),提供毕业证影印件、相关业绩材料和奖励材料影印件一套。 (3)评议。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向所在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经所在部门综合评议,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的“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人事部门考核。人事部门对个人和本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任职条件对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芈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等相应的专业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接任职资格管理权限审批或报批。 (5)审批。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中心支行可认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分行可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总行可认定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审批权的人事部门在对申报人审查认定合格后.填写《认定、评审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备案表)(见本章附录2)一份,报上级人事教育部门备案;上级人事部门在收到备案表l0天内审查答复同意后(10天内未予答复的。视为答复同意),奉单位下达‘关于认定x X×同志X×X任职资格的通知:》(见本章附录3),并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主管部门意见”上签署认定意见和时间,加盖公章。薷报上级行认定的,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公章,起草《关于认定××X同志X X X任职资格的请示)(见本章附录4),逐级上报具有审批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6)办证。本人准备tb--寸登记照l张,交由审批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7)时间要求。如无特殊原因,认定工作应在本人达到规定年限的三个月内办理,认定资格时间原则上自本人达到规定年限下月起计算。 四、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内窖和要求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表内填写内容和要求如下: ①“基本情况”栏学历应填写国家承认的,并经组筝{认可的本专业学历
@“外语程度”栏应填写现在所达到的外语水平等级。 @“学习经历”栏学习经历起止时闻填到月份。 @“见习期工作情况”栏应填写所经历的专业工作部门、专业岗位变动情况,时问填写到月份,并均应说明所从事专业工作的具体岗位。 ⑤“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议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呈报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支行或中心支行、分行各业务处(科)室签署意见(盖章);申报中级专业技木职务任职资格的,由中支级人事部门或分行各业务处室签署意见(盖章);申报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分行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 ⑦。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中支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分行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盖章);申报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总行级人事教育司签署意见(盖章)。 ⑧“单位聘任意见”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聘任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撰写业务自传。业务自传是专业技术人员向组织上提供的见习期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内的情况,主要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斋度.表明自己符合相应专业技木职务任职条件的文字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一般初定职务的业务自传字数为3 000字,最多不超过5000字.中级不超过3000字,初级不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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