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五险之一,是一项专门保护女职工的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女职工与其婴儿在产前、产后的全部假期内得到支持和照顾的一种社会政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以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努力,生育保险越来越完善,其享受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让更多的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改善了女职工生育的生育条件以及环境,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安全,解决了异地女职工在广州的生育问题。生育保险政策的出台既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安全,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女职工的生育经济压力。
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怀孕后离职的女性,由于没有单位给她们继续购买社保了,因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了。在这种情况下,离职的女性可以选择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挂靠社保,同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发放标准):
1、 生育津贴 (现金津贴一万元左右)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标准: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 晚育假增加15天;
(4)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我司简介:
我司专业从事社保代理,代买广州生育保险,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才外包,人才派遣)等核心工作。骏伯公司凭借其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经营原则,深得社会各界及客户的认可,在过去七年先后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GEC常务理事单位”等职位,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相信有您的支持 ,我们的明天将会更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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