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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十佳律师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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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平顶山律师: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发布日期:2011-10-09

 平顶山律师委托人 与 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平顶山律师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为

  案的 的诉讼代理人。

  二、平顶山律师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平顶山律师委托人向

  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 元。

  四、平顶山律师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止。

  五、平顶山律师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平顶山律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委托人、平顶山律师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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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国强   电话:0375-7296969   手机:1393758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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