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有哪些程序?
申请人应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局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15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者,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自国家工商局指定或认可后的发证之日起,商标代理组织可以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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