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乙炔--使用乙炔的安全注意事项
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
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这是非常危险的。
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天应留0、1~0、2Mpa,夏天应留有0、3Mpa的剩余压力。
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速度不应超过1.5~2立方米(m3)/时.瓶。
6、 武汉乙炔--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
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
8、瓶阀冬天冻结,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
9、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10、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10m以上。
11、 武汉乙炔--如发现气瓶有缺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
武汉乙炔--武汉南阳气体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在武汉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我公司位于青山区冶金大道82号,属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公司设有党支部、工会生产部、销售部、配送部四个职能部门,现有职工38人。
2008年年销售额1000余万元,上交税金85万元。现有固定资产600余万元,其中氧气储罐和氧气充装线、二氧化碳储罐和充装线、丙烷储罐设备各一套。现二氧化碳钢瓶4000余支,氧气钢瓶2000余支,丙烷钢瓶1200余支,运输车辆4部。
我公司主要经营充装及销售各种工业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氧气、丙烷、乙炔、氩气、氢气、混合气及高纯气体等。其中,二氧化碳销售量为武汉范围内属,08年二氧化碳销售量为5000余吨,在全省同行业中我公司规模。
武汉乙炔--我公司在立足武汉市场的同时,还辐射黄石、鄂州、葛店、天门、红安、新洲等地区,拥有固定的客户。在市内主要客户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武汉石化、青山船厂、武冶、武锅、武汉铁路局等大型国有企业。
我公司经营理念是“珍视信任、兑现承诺”,以质量为本、以优质服务于广大客户,在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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