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指数 2
一站通留言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收藏此网站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search 搜索网站中其它产品:
一比多
您现在的位置: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离婚律师咨询 > 法制新闻1
 
法制新闻1
房产新政是否不可抗力引纠纷% 合肥因@房产@新政退房案
发布日期:2010-08-09

本报合肥83日电记者李光明因遇国家房地产调控新政,购第三套房须至少支付六成首付款,买主要求退房解除合同,卖主认为买主违约并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这起合肥市首例房产新政产生的退房案,因房产新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关注(见本报524日六版)。近日,当事双方在法院的努力下庭外和解。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今年328日,温某与钟某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因我国住房贷款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购第三套房的温某首付六成要比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多出78000元,温某感觉无力筹集,认为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希望解除合同并收回1万元定金。钟某则认为,房产新政出台导致房价首付款提高属于可以预测的商业风险,温某投资房产理应承担风险,如不履行合同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不同意退还定金。上海房产纠纷律师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


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离婚律师咨询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长安路1138号中房华东大厦24楼(火车站南广场)(上海祁长宇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200000
联系人:刘桂芹   电话:15800988984   手机:15800988984   传真:021-51068299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060     网站Icp备案号:沪ICP备05000175号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