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人网9月27日消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将谱写出生态文明、和谐发展的新篇章。
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大
1992年至2007年间,我国经济总量扩大了3.3倍,但工业废水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仅增长5%和62%,化学需氧量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分别降低了31%和54%。
“这些年,北京变得更绿、更美了。除了绿地、花坛逐渐增多,北京的天空也越来越明净了。”谈到环境的变化,在北京居住了近10年的杨翠英颇有感触地说。和杨翠英一样,都市里的人们都在切身感受着天蓝水清的可喜变化。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发展进步。随着更新思想观念、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方法手段,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稳步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始从点源治理向面源和流域、区域治理发展,治理模式也由末端治理开始向全过程控制转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污染治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并开始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得到控制,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针对“十一五”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约束性指标,环境保护部层层分解减排指标,强化减排目标责任,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出台促进污染减排的产业、财税、价格等政策措施。通过工业污染治理由末端向全过程转变,我国的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显著改善。2008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减少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减少6.61%和8.95%,主要污染减排实现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水是生命之源,我国在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一些江河湖泊污染严重。恢复重点流域江河的自然风貌,逐渐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松花江、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陆续出台。中央财政设立了“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07年和2008年分别安排专项资金50亿元。经过不懈努力,与2008年同期相比,2009年上半年我国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6.3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也取得了新成效,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区域联合治污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合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保障了奥运期间良好的空气质量状况。目前,这种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治理模式正计划用于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双增长
“人人动手,年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提出的这一号召,已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使国土绿化事业快速推进,初步形成了以工程造林为主体,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共同发展的造林绿化新格局。
林业重点工程提速了生态建设。通过实施“三北”、长江、珠江、沿海等重点地区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造林绿化步伐加快,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在大江大河流域、北方地区和沿海地区构筑了绿色生态屏障。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扎实推进。各地积极探索义务植树的新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自1981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来,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次达115.2亿,植树538.5亿株。
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如火如荼。美化人居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通过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创建森林城市、推进“身边增绿”等活动,加强城乡绿化,不仅让森林上山,而且让森林进城、入村、进校园、进营区,我国城乡生态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据统计,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1981年的10.1%提高到35.29%,人均公共绿地由3.45平方米增加到8.98平方米。
特别是近些年来,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工程力度加大,我国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森林面积和蓄积实现双增长,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国森林总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280万公顷增加到17491万公顷,森林蓄积由90.28亿立方米增加到124.5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8.6%提高到18.21%。我国年均增加人工林面积148.9万公顷,人工林总面积达到5300多万公顷,人工林年均增量和保存总面积分别占世界的53.2%和40%,居世界。2000年—2005年,在全球森林面积年均减少730万公顷的情况下,我国森林面积却年均增加405.8万公顷。
环保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多项环境经济政策,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体系正逐渐形成。
一部环境保护史就是一部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史。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使环境保护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多项环境经济政策正稳步推进,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体系正逐渐形成。
2007年7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启动“绿色信贷”政策。环保部门向银行机构提供存在环保违法等问题的企业等信息,银行机构据此取消对相关企业信贷甚至收回贷款,从源头上切断污染企业的资金链。至今,已有4万多条环保信息进入银行征信机构,1.3万条企业环境信息被转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据此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限贷、停贷、收回贷款等措施,促进了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
不久后,国家环保总局又联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并在部分省市开展试点。江苏出台了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湖北省、湖南省、浙江省等地都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湖南省完成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河北省、辽宁省沈阳市在地方相关法规中写入环境责任保险条款;上海市确定了试点企业的范围;云南省计划在滇池流域的重点行业中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为了减轻我国出口产品的环境代价,环保部门制定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作为限制污染产品出口的依据。目前,已提出了3批,共含280多种产品的名录,有关部门对名录中产品采取了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的措施。
此外,我国政府还出台了对减排设备、环保设备给予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对符合环保要求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脱硫副产品、利用医疗垃圾、底泥焚烧发电等给予增值税优惠。实践表明,我国正将环境保护政策渗透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各个领域,努力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融为一体,在保护环境中促进科学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69%的面积是山区,56%的人口生活在山区。森林是山区的资源,林业是山区的支柱产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从“分田到户”向“分林到户”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山区和林区生产力的大解放,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初步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广大林农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的局面。
林改促进了林业发展。林改区造林育林出现了“三热”: 一是投资造林热。外出打工人员纷纷返乡务林,购买荒山造林的个体和企业络绎不绝。
二是苗木培育热。各地苗圃和育苗大户纷纷扩大育苗面积,一些速生树种和珍贵树种苗木尤其走俏。
三是科技需求热。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对林业科技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国家林业局一位负责人说,自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各地造林步伐明显加快。
林改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林改使农民获得了林地生产资源,家庭财产增加。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大幅增长:一是减负增收。目前育林基金征收比例从20%降至10%,仅此就每年为农民减负增收28亿元。二是林加工产业发展迅速,林地林木价格上涨增收。如南方一些地区林改后,毛竹和杉木价格都分别比以前提高了1倍和30%以上。三是充分开发林地增收潜力,林下种植、养殖业等林下经济蓬勃兴起,利用森林生态环境,发展森林旅游渐成气候,不少地区一亩林地年收入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林改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林改妥善处理了大量山林纠纷。改革还催生了各种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