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木结合家具”并非“实木家具”一种,而属“综合类家具”
“目前对木家具进行产品分类和说法定义的‘行标’,是2009年5月新版的《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迄今为止,很多购买家具的消费者仍不熟悉。”南京林业大学研究木制品工艺标准的陆教授告诉记者,木制家具有很多叫法,消费者在咨询和签合同时,提高警惕依法保护自己。“台面、桌腿、椅腿等框架采用实木,而侧板、底板、顶板、层板等部分用人造板(密度板、刨花板都属于人造板)制作的家具,叫做‘板木结合家具’,是‘实木家具’一种。”陆教授表示,“板木结合家具”并非“实木家具”一种,而是属于“综合类木家具”,国标中,按照材料分类,木家具可分实木、人造板和综合类。
另据介绍,市场上现在真正实木类家具很少,人造板家具和综合类家具占市场主流,“家具基材中哪怕只有一件使用人造板,而其他全用了实木,也不能叫做实木家具,只能称为综合类木家具,与真正的实木锯材家具相比,价值、环保性要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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