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台“行政院”15日拍板“智能电动车发展策略与行动方案”,2011年至2013年订为试运行阶段,创造3,000辆电动车上路,公营事业由台湾“中华邮政”、台电及“中华电信”等率先示范。当局提供3年免征货物税。透过两岸搭桥计划,两岸业者将结合示范运行,成为全球亮点。
“经济部”次长黄重球表示,示范运行阶段订为2011-2013年共3年,将推动10个智能电动车示范运行专案,创造3,000辆智能电动车上路,总经费约70.35亿元,当局补助3成约22.77亿元,若厂商整备期愈短,预计下半年可启动示范运行计划。
试运行专案,地方政府或个别企业均可提出申请,营运业者可结合车厂、电池营运厂商推示范运行计划,以大众运输、出租车队、特定运输目的之租赁用车(例如观光)等优先。
黄重球表示,透过两岸搭桥计划,两岸可结合示范运行,两岸汽车业者洽谈中,至于两岸产业分工,台湾在电池控制器及电池本身,还有整车产出及智能化走得比大陆快,大陆十城千辆计划有广大市场,两岸有合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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