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契约人: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
一:甲方将落在 路(街) 栋 单元 号的房屋(房屋面积) 平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己对甲方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付款方式为 付清。
三:上述房屋若放声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四:房屋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下列责任:
1 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正常维修。
2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交纳房租。逾期交付房租,没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收违约金。
3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者增扩设施及生产设备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4 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不得将房屋装修、折除而影响房屋结构。甲方对乙方装修不做任何赔偿。
5 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维修。
6 房屋发生危险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检查修缮。
7 租赁期届满时,吧房屋完好无损交还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契约,如乙方未交还房屋,又不交付房租的,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为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出租房屋的用途 乙方不得中途改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租房期间所有的水、电、卫生费由 承付。
七: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条例。
八:如发生乙方擅自转租和转让,或转借房屋时,甲方有权强行收回房屋,房款不退。
九:在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房屋,本契约自行解除。
十: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收回房屋所付房款不退,反正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手续和条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合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无理的借口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承付违约金 人民币 。
十二: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经签字后于本契约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契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备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