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名称: 纯氮、高纯氮、液氮、液化氮气、低温液氮、Nitrogen 分子式: N2 UNNo. UN 1066/1977 CASNo. 7727-37-9 产品纯度:99.99~99.9999% 包装说明:40L黑色钢瓶(直径230mm,高1400mm,空重55kg),13.5MPa,约6.5kg/瓶,QF-2瓶头阀G5/8出口螺纹; 169L液氮杜瓦罐(直径500mm,高1500mm,空重120kg),净重121kg,使用压力1.58MPa,G3/8出口螺纹;此外还有储槽、现场装置。 产品说明: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窒息性气体。氮气在各行业中广泛使用:在金属热处理的光亮退火、光亮淬火等热处理工艺过程中,为工业炉提供保护气与安全气,以防止产品的氧化;氮气在电子工业用于提供保护气、稀释气、携带气和自动化系统半导体、电子元件等氮气保护;在铝加工业的铝制品、铝型材加工,铝薄轧制等气体保护;在石油化工系统中管道容器等的氮气吹扫,储罐充氮、置换、检漏,可燃性气体保护;在医药卫生制药原料、药物充氮包装、运输以及中草药防蛀、防腐保护;在粉末冶金粉末烧结,磁性材料烧结中的氮气保护;在合成纤维充氮压料,拉丝防氧化;在塑料橡胶高压成型防氧化,电线电缆气体保护;浮法玻璃生产过程中气体保护,防锡槽氧化;仓储粮食及农副产品杀虫、保鲜、贮存;啤酒饮料工艺气,保鲜,贮存;充氮无铅锡焊为回流焊和波峰焊配套;氮气也可用作仪器仪表载气。 注意事项: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不燃烧的储存于气瓶中的高压气体。当其含量增加导致氧气含量低于19.5%时有可能引起窒息。需配备自吸式呼吸面具。瓶装氮气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氮气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氮气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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