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美容美发技能比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02号)精神,现将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美容美发技能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4日报到,6月26日比赛 地点: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1. 比赛项目: 板寸推剪造型(公仔); 女士中发翻翘发式(公仔); 晚宴化妆、发型设计造型(真人模特); 新娘化妆、盘发设计造型(真人模特)。 2. 比赛规则: 本届大赛主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形象设计、美容美发等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基本要求,由相关院校专业教师与行业专家共同组成评判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与各项评分细则,对选手技能比赛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协办单位:中国美容美发协会 美发美容业(上海)合作组织联盟 赞助单位:北京色彩时代有限公司 广东永丰飞彩发艺有限公司 山东特教中等专业学校
本届大赛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负责人和各参赛省(市、区)领队组成的本届美容美发比赛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美容美发大赛各项事宜。美容美发比赛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监察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会务组。美容美发比赛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 执行主任委员: 黎家信(中国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副会长 美发美容业(上海)合作组织联盟主席) 副主任委员: 刘培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综合处处长) 王平安(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办公室主任) 沙立强(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副会长) 刘景连(天津市教委职教处调研员) 陈淑芳(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局长) 委员: 赵树刚(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副局长) 孙莉华(天津市红桥区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郭 荔(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各参赛省(市、区)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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