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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定金不得超过总数的20%
发布日期:2010-05-08

徐州婚纱摄影

律师点评:

按《担保法》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而定,总数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尽管是赵先生不拍婚纱照违约在先,可按1080元的拍婚纱照的价格计算,定金总额不得超过20%,而影楼收取了600元的定金,明显有违法律规定。因此,赵先生可以要求影楼扣除其自身损失后,将剩余的钱归还。若影楼仍不退还,赵先生可向法院起诉。

律师:定金不得超过总数的20%

结婚要拍1080元的婚纱照,定金却收到了600元。当事人因故不打算拍婚纱照了,可影楼却不退600元定金,影楼的这种行为合理吗?

几个月前,王先生和女友在一家影楼定了一套1080元的婚纱照,赵先生交了600元定金。结婚当天,影楼给他和女友免费化妆,还免费提供一套礼服。

5月份,婚礼顺利举行。不久,赵先生觉得没时间拍婚纱照,便打电话给影楼,希望在支付婚礼当天化妆和借穿礼服的费用后,影楼能退还定金,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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