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日租房住家变“日租房”得公安许可
鞍山以“日租房”为名进行经营的小旅店大多属非法经营,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对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给你家一样的温馨感觉。室内宽敞明亮、环境卫生、家具齐全,适合学生情侣,专门为差旅人士、探亲人群准备……”前日铁东警方通过网上这条“日租房”信息成功捣毁了一个非法经营的黑旅店。
经营“日租房”只在网上发广告
6月28日下午1时30分,铁东公安分局东长甸派出所副所长高原和张铁东在社区走访时发现,东长甸派出所辖区内的南长甸街147栋4单元5楼有一名叫解某的男子私自在家经营“日租房”。“我们得到线索,解某为了逃避警方打击,没在街面上张贴小广告,而在一家网站上刊登了广告。 ”
6月29日上午,派出所及时出警,将正在家里把房子租给一个张姓男子的解某抓获。经审,解某对非法经营一事供认不讳。解某随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为赚钱不惜铤而走险
据解某交代,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他在鞍山师范学院附近溜达时,听到了有学生想租“日租房”的消息,“当时我向朋友打听了一下,发现‘日租房’的生意挺不错,一天能挣好几百元钱。 ”于是,解某将师范学院附近的单室向外出租,价格在每天40—50元之间。
网上登出广告后,果然有人前来租房,解某的“日租房”生意也愈发火爆。解某正在为此得意之时,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
工商:没有公安机关许可不能办执照
据了解,在鞍山的高校附近,经营“日租房”、“小时房”的不法业主大都是把自己的私房简单装修后对外出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房主的行为属于无照经营。 ”工作人员称,旅店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公安机关颁发经营许可证,而这些日租房均没有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所以工商部门不可能给他们办理营业执照。
公安:违规租房,从严处理
“日租房”管理应该由谁来负责?怎么约束日租房房主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名负责人称,“‘日租房’应该归我们公安机关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日前,鞍山各基层派出所已经对所有私房出租户及承租者进行了检查和登记,并配合治安部门开展针对“黑旅店”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在出租私房中违反规定者,警方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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