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钥匙可开几把锁?寄存柜:方便多多隐患多多□记者刘善盛 刘燕
赣州城区大多数游泳池寄存设施比较简陋。这是城区一家寄存设施较好的游乐场所泳池寄存柜。
赣州城区一超市对室外的寄存柜置之不理。
钱物莫名丢失 索赔难上加难 近日,赣州市民周女士向记者反映,8月10日下午4时左右,她带着孩子去一家游泳池游泳。下水前她拿到了寄存柜的钥匙,并交付了2元钱租金,随后便将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85元钱现金连同衣物一起放进柜。她说,锁好柜后,她特意拉了两下,确保柜门是锁好的。可6时左右,她游完泳出来换衣服时,却发现柜门半开半掩,放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和钱都不见了。周女士与工作人员交涉无果,泳池一钟姓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赔300元私了此事。由于周女士不同意解决,最后游乐场方面向警方求助调查,并表示不会对周女士的损失给予赔偿。周女士对这个答复非常不满。 8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游泳池一负责人。他表示,柜锁“没有明显被撬痕迹”,不排除失主本人没锁好柜子,给人以可乘之机,甚至“贼喊捉贼”的可能性。既然失主已报警,他们目前只能协助警方调查。“我们收取的只是2元钥匙押金,寄存是免费的,因此我们也没有看管的义务。”该负责人说。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律师并了解到,游乐场所既然提供收费性的服务,就有义务对顾客寄存的衣物提供安全保障,如果商家提供的是免费的服务,则不需要担负责任。但确定柜门是否被锁好,以及失主丢失钱物的多少,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关键要看警方的调查结论。目前,这起纠纷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在这起纠纷中,周女士向记者反映,当她发现财物被盗后立刻通知了保安。保安赶到现场后,却用周女士的钥匙开了五六把柜子的锁以确认东西是否真的被盗。周女士说,“一把钥匙可以开几把锁谈何安全。” 记者观察寄存柜 安全隐患让人忧 以上类似周女士的事件常发生在泳池,在夏日比较常见。而目前市民经常接触到的,也是具有代表性的寄存消费当属超市的寄存服务。那么超市寄存柜安全状况又如何呢?记者进行了一番观察。 据了解,在提供免费寄存的多数超市里,除实在放不下的物品外,超市服务台一般都要求消费者自己存放在超市提供的自助寄存柜里。然而,由于很多超市的自助寄存柜都没有专门人员看管,于是不少窃贼们就在寄存柜上打主意。 在赣州市金岭路的一家大型超市,由于该超市处于工业园区与城区的接合处,人群结构比较复杂,因此,该超市特别注意超市寄存柜的安全问题,派了两名男保安专门负责看管。据超市一名钟姓工作人员介绍,超市对寄存柜安全如此重视还缘由去年春节发生的一起被盗事件。当时,一名陈姓顾客在该超市将手机、提包等物品寄存后却发现密码小票没有吐出来,于是,找到服务台要求打开,却被告知要隔夜无人认领后才能为其打开,没想到第二天打开柜门一看,寄存的物品早就不翼而飞。经查看超市监控录像才知道,原来事前有人故意将出票口用胶带粘住,随后趁陈先生找服务台求助时,取出被粘住的密码小票,将箱内物品偷偷取走,后来,超市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吃一堑长一智,过后,超市对寄存柜安全更加重视。除了原有的保安措施(摄像头、保安)外,超市还购进了先进的防盗寄存柜,顾客在此消费可享受免费寄存并且安全无误。 此外,钟女士也介绍了使用寄存柜里需要防范的安全隐患。 隐患一:一把钥匙可开多锁。据介绍,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型超市使用的还是带钥匙的寄存柜,因为锁头使用频繁或者质量低劣,由于种种原因,超市又没有及时发现并更换,有的同一把钥匙,竟可以打开多个寄存柜的锁。“我打开了这个寄存柜,发现里面存放的并不是自己的东西,原来是我开错了隔壁的寄存柜,同一把钥匙竟能开两个寄存柜,这怎能让人放心?”不少超市用带锁寄存柜常遇到上述情况,顾客发现问题后向工作人员提意见,而许多超市方往往会以“我们已提醒顾客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寄存柜里”为由搪塞了事。 隐患二:偷配钥匙。寄存柜的钥匙可随意带走,到配锁店配一把,不费吹灰之力就可取走寄存物品。钥匙可随意配得,令寄存柜的安全系数更低。据介绍,目前一些超市、泳池以及小型宾馆寄存柜钥匙大多为普通的款式,一般的配锁店都能在几分钟之内配出来。由此可见,窃贼只需暗藏几把偷配的寄存柜钥匙在寄存处“守株待兔”,那么寄存柜的锁对他们来说就形如虚设了。 隐患三:冒领。窃包者自称密码纸丢失,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开。工作人员了解了提包的样式、颜色,让他登记证件后,便用钥匙开柜,但没有仔细核对包内的物品和数量。有一些超市在开柜程序上有漏洞,所写资料可能是编造的,有的超市无需任何手续便可开柜。 隐患四:可能存在的监守自盗。超市工作人员也有可能通过寄存柜的内部密码和钥匙开柜取包,如果该超市存包处无监控设施,就很难查出真相。 隐患五:密码式寄存柜也存缺陷。密码式寄存柜的问题在于密码纸较容易丢失,被人捡到后包就可能被窃。在寄存的人较多时,有可能同时开好几个柜门,顾客会拿错别人的密码纸而导致存错柜。也有一些小偷混进超市,在顾客取密码纸时偷偷记住,然后输入密码将物品偷走。 寄存被盗谁之责 “提示”成免罪牌? 既然寄存柜存有如此安全隐患,是不是一旦发生寄存物被盗,提供寄存服务的商家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了吗?记者留意到,虔城的几家大型超市在寄存柜处都有告示,声明贵重物品不要放入柜内,否则一旦物品丢失,超市不负责赔偿。记者采访了一家超市的管理人员,对方称超市使用的是投币式存包柜,但“未发生过顾客存包被盗事件”。在另一家超市,管理人员表示曾听说外地发生过投币式存包柜被盗的事情,但目前还未发生过。据介绍,电子密码式存包柜安全性能较好,能为消费者锁牢“内存物”,但投入成本较大,某些超市使用投币式存物柜可能是出于成本考虑。 “存包提示”就可以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吗?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信。他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作为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的形式来降低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虽然超市提供的寄存柜大多是免费使用,但也是商家销售行为的一个延伸,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时,就应该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如果发生顾客丢包现象,商家难逃责任。不过由于此类事件往往举证困难,顾客往往很难获得满意的赔偿。因此,他提醒:一方面商家要加强对免费寄存柜的管理,派专人现场看管,堵塞安全漏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将贵重物品放在寄存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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