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来自江西的朱某骑着装有“遮雨棚”的摩托车去菜市场买菜,结果因视线受阻,在一个路口撞上一辆小轿车,接着又撞倒一名行人。
记者 龚喜燕 核实报道: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是摩托车上装的特制伞———比一般雨伞大,有的后面还带着上翘的“小尾巴”,能给骑车人遮阳挡雨,深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用户的青睐。
然而,交警部门认为,这种“遮雨棚”存在安全隐患。这起事故就是例证:当时天下着雨,为防止雨水侵袭,摩托车上的雨伞高度调得有些低,朱某骑行至稠大线与西张村交叉口时,因雨伞挡住视线,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刮擦。受惯性作用,摩托车又撞倒前方行走的张某,造成车辆刮伤,张某也多处擦伤。交警查看现场后,认定朱某负主要责任,并承担伤者的医药费及车辆维修费等。按交通法规,摩托车、电瓶车上不允许装这类雨伞,因伞的面积大,阻力也大,在刮风时,很容易影响车辆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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