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开听证会。温州、福州、武汉、南宁、厦门、海口等城市,也都曾出台过禁止或限制电动车上路的政策。
电动自行车是禁是限是放,社会分歧严重。支持禁止者认为,电动自行车已成新的“马路杀手”,很多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倾向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反对禁止者理由也充分:在公交服务不足的情况下,电动车给许多人的生活带来便利,不应对其禁止或限制。不少人认为:“与汽车相比,电动车导致的问题不值得一提,为什么不去禁止汽车上路?”中国电动车协会负责人曾表示:从没有一种交通工具引起过如此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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