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农村的寄宿保育制学校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用经费不足。城乡小学公用经费200人以上学校生平每年省拨285元、县补15元,即生平300元/年,城乡执行同一标准,而城市与农村的学校在开支上有很大的差别。
以400人规模的农村寄宿保育制学校同城区非寄宿保育制学校为例进行比较,公用经费有以下多支出部分:
(1)燃料费:大约12000元,主要用于给寄宿制学生烧开水、洗澡水、蒸汽冲饭、教职工生活用开水、热水等。
(2)水电费:大约7500元,主要是寄宿学生早晚自习、活动用电,学生寝室用电,学生生活用具,如冰柜、消毒柜用电等。
(3)寄宿保育设施维修费用:大约5000元,主要用于学生食堂售饭系统、学生餐厅桌凳、学生寝室床铺行李柜、卫生间设施、宿舍餐厅维修、锅炉房及设施维修检验等。
(4)水电设施维修:大约4000元。
(5)学生服务性支出:大约1000元,用于保育学生衣物的洗涤用品、保育宿舍餐厅的消毒保洁用品等。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寄宿保育制学校每学期用于寄宿保育的费用接近学期公用经费的一半,这是城区非寄宿制学校不用支出的,也就是说农村小学的公用经费实际只相当于城市小学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