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通设施报道
为节省几分钟路程,他抬脚踹断护栏抄近道,结果付出被拘留15天的代价。
昨日,在辽阳市拘留所里,25岁的宋某讲述了事情经过。
11月25日22时许,宋某和朋友从网吧走出准备回住所。过马路时,宋某准备抄近道直接跨越隔离护栏,但此时他又怕棉服被刮坏,便抬脚使劲踹断一根护栏,从中间穿越过去。
正当宋某继续向前走时,辽阳白塔交警大队民警将他拦下,带回接受调查。当晚,宋某交代了因为天冷想早点到家,为节省几分钟路程,故意破坏交通隔离护栏的事实,“当时以为没多大事,没想到这么严重,现在为此失去自由,对我算是个教训吧。”
据办案民警介绍,近期交通隔离护栏经常遭人为破坏,已连续在此处蹲守3天。交通隔离护栏与红绿灯、道路标示标线一样,均属公共交通设施。按照法律规定,翻越护栏可处50元以下罚款,而故意损坏交通设施,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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