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暂缓实施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
原定明年起开始实施的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一经推出就广受争议,今天,国家标准委通报,相关文件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5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相关4项国家标准。由于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经各方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委表示,将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国家标准,使这个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原定明年起开始实施的标准,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的或重量大于40公斤但时速不大于50公里的,会被划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并要求按照机动车管理。此标准一出,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和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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