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典背后的司法之变盐城“2·20”特大水污染案以“投毒罪”判处
同案不同判:民意主导司法审判,还是司法创新?
重典背后的司法之变
盐城“2·20”特大水污染案以“投毒罪”判处
同案不同判:民意主导司法审判,还是司法创新?
因同一起公共事件,盐城在半年后再一次成为了舆论焦点。
今年2月20日,盐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停水事件,因多个自来水取水口的水源被污染,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约20万居民无水可用,时间长达66小时40分钟。在紧急调运外水入城、连夜查封涉嫌排放的企业、迅速启动问责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平息事态之后,此事的司法程序也迅速启动,涉嫌排放有毒废液的盐城标新化工公司的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均被送上了被告席。
今年8月14日,此案一审判决公布:法人代表胡文标和生产厂长丁月生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六年。媒体迅速发现,这是国内次以这个罪名判处排污企业的责任人,而之前,排污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责任人都被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这个判决的评论随之而来,并呈现出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当地百姓和网民无不拍手称快,认为这是其罪有应得,甚至有人认为判得还不够重。而胡的辩护律师、南京大学教授孙国祥坚持认定胡丁二人的罪名能否成立,本身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同案不同判”成为了此事件的一个关键词。有观点认为,在这样的一起“民愤极大”的公共事件中,在法律框架内的司法独立更为可贵。
自来水变“绿”
市民争抢矿泉水
8月20日,盐城市盐都区龙岗镇。
孤立于一片农田之中的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没有了往日的喧嚣,一片寂静。大门上的厂牌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污水处理现场指挥部”几个大字。厂区的一些厂房已经被夷为平地,在2月20日的那次震惊全国的停水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就迅速锁定了这家企业,并在当夜就将此地查封。
谈起6个月前的那次风波,距离标新公司20公里外的盐城市区的人们现在仍觉得不堪回首。
2月20日的早晨6点半左右,早起的盐城市民打开自来水,发现水中传出了一股刺鼻的怪味。“我以为是不是我们单位的水管出了问题,就打开龙头拼命放水,放了足足有十分钟,味道还没有散掉,我就打电话给住在另一个小区的妹妹,她告诉我,她家里的水也有味道,”盐城市民张静菊告诉记者,自己当时就怀疑是水被污染了。
而很快,楼上下的邻居们也陆续打开门互相打听,大家都陆续证实了一个坏消息,水出问题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喂稀饭给孩子,孩子闻出了怪味吵闹着不肯吃,而妈妈以为孩子在耍脾气,狠狠地揍了孩子后,强喂下了两碗稀饭。半年过去了,这个妈妈现在还心存愧疚。
无水可吃,无水可用,对生活在这座有着近百万人口的城市居民们来说,简直是一场恶梦。那天是星期五,上班的人们开始互相打听,抱怨。“我同事打电话给水厂,回答说是在检修,但我们都不相信,”张静菊说。到了上午9点钟左右,另一个说法在市民中疯传:一艘满载农药的船在龙岗附近翻了,农药泄漏进了河里。
得知这个消息,市民们开始疯狂抢购矿泉水。“当时矿泉水是最紧缺的商品,各个超市都是买水的人,一打12瓶的水在小卖部被卖到30多、40多块都算便宜的了,”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也在那时,他才真正体会到了水的重要。
而除了矿泉水,各种饮料,甚至是啤酒都成了紧俏货。各个超市都挤满了排队的人们,但通常是排了几个小时的队后,才能抢到一箱,稍微来迟点的居民发现,已经断货。
一些市民则在停水超过一天后,把太阳能热水器的存水放出来当作饮用水。而一些居住于郊区的居民,则走上几公里,到一些过去开挖的小井中去取水。
盐城提出的城市发展口号是“水绿盐城”,而有揶揄者在网上发帖调侃:“我们要建水绿盐城,今天水真的‘绿’了,我们的城市也乱了。”
而在当天,大量闻讯赶至的媒体记者抵达盐城。媒体的介入,信息被公开,当天发表声明,确认自来水厂的取水口附近水源被污染,而肇事者是上游的一家化工厂。
从暗槽偷排废液
案发前曾与村民暴力冲突
这家化工厂就是位于龙岗镇的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
20日下午4点,就在盐城市区居民疯狂抢水的时候,一路由政府官员和警察组成的小分队赶到了标新化工公司,现场控制住了该厂的老板胡文标。当天深夜,有关部门敲开了标新化工厂值班人员的门,递进来了一张罚单,对标新公司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胡文标首先被带到了龙岗镇,次日凌晨4点,他被警察带至了盐城市区,从此再也没有出来过。21日下午,他被警方刑事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家属收到的刑拘通知单上给出的罪名是涉嫌犯“重大环境事故罪”。约一个月后,胡文标被逮捕,此时他的罪名已变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的变化,其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媒体报道说,标新公司是盐城市的“明星企业”。而记者所见,这个厂的规模小得可怜,事发前的员工人数只有区区二十几人,雇佣的大多是附近的村民。
胡文标的妻子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被评为明星企业,是因为这个厂的税收可观,这个说法也得到了当地官员的确认。
而此案中的主角胡文标,则是在当地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其发家史也是一个艰难的个人奋斗史。
“我父亲卖过冰棍,在砖瓦厂做过苦力,”胡文标的儿子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胡文标出生于1962年,今年47周岁,高中文化。17岁时,他进入了原鞍湖镇的一家砖瓦厂上班,而因为没有关系,当时能进厂当一名工人,是因为其父母宰杀了一头猪送给了厂长。
时值改革开放之初,头脑灵活的胡文标被领导派出去追讨欠款,而在外出追债的过程中,他也发现了商机,他发现了一种名为次氯酸钠的化工产品很受欢迎,便萌生了辞职下海的打算。
约在1983年,胡文标离开了砖瓦厂,开办起了一家小化工厂,主营次氯酸钠的生产销售。“那时候,因为没有钱,他甚至拿过3分的高利贷去给工人发工资,”胡文标的爱人王女士告诉记者,随着生产经营的规模不断扩大,他所办化工厂上缴的税款也不断增加:“从一开始的一年16万,慢慢变成了二十几万,到最后的上百万。”
而在这个过程中,胡文标也在谋求更大的发展。
2001年,胡文标得知位于龙岗的一村办化工厂要转让,他便与其他三人合资拿下了这家化工厂,并将之命名为“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
王女士说,标新一直到2004年前后都在生产名为“氯代醚酮”的化工产品。而在同年,一名工作人员从另一家化工公司跳槽过来,并带了一个新产品。“就是在氯代醚酮基础上的产品深加工,产品名叫做甘宝素。”
这个产品也导致了周围村民们的误解,有村民说,当时标新化工厂成立伊始,对外宣称是生产化妆品。“以为化妆品肯定是相对环保一点的,不会有那么大的污染,谁知道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发现他们生产过化妆品。”
甘宝素实际上是一种化妆品的中间体,广泛应用于洗发水的生产中,据称国内一些知名品牌的洗发水公司都是标新公司的客户。
而村民们不认这个账,开始和标新公司,和胡文标本人纠缠污染问题。据当地知情者透露,标新和村民们的纠纷不断,暴力事件常有发生,甚至有村民因此被警方处理。
据了解,为了平息周围村民们的敌对情绪,胡文标给过一些村民补偿,但更麻烦的事情也随之而来,更多的村民加入到维权的队伍中来,为多大范围的农田给补偿的问题,胡文标和村民们的矛盾激化。
而这个过程中,胡文标把偷排废液做得更加隐蔽了。快报记者在已被关停的标新公司查看时,发现其厂区临一条小河的一侧,用四面围墙封死了一个有十平方米的圆形水塘,外人从外面看,根本不知道其中有如此玄机。
这个水塘甚至连厂里面的人都无法进入,因为四堵墙上并没有留门,而检查人员自然不得而知。现在这堵墙被砸出了一个大洞,透过这个洞可以看到,水塘已经干涸,但存放过废液的痕迹明显,塘底呈深绿色,仍在散发出刺鼻的气味。
而这个封闭的污水塘有一个暗槽与一墙之隔的五支河相连,废液由此排出,一直到事发的2月20日,才被检查人员破墙发现。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给记者的《信息》中写道:“标新公司董事长胡文标、生产厂长丁月生于2007年11月底至2009年2月16日间,明知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
司系环保部门规定的‘废水不外排’企业、明知在‘氯代醚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钾盐废水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将大量钾盐废水排放至公司北侧的五支河内,任其流经蟒蛇河污染本市城西、越河自来水厂取水口。”
当地知情者透露,胡文标的“倒霉”是倒霉在了他手下的工人身上。“实际上根本不会出这么大的祸事,因为当时不仅他一家在排,而且其他家也在排,怎么会偏偏在那天出事?是有原因的!”知情者说,这是因为工人在生产时弄错了化工原料的配比,“锅里的化工原料配比出错,根本生产不出来成品,手下人又不敢告诉胡老板,就偷偷把那锅料倒掉了。”
他说,如果是正常的生产后的废液排放,浓度低,排到河里稀释后原本不会这么严重地影响水源。而这锅原料的浓度太高,最终导致了大面积的水污染。
胡家人给记者的解释是,水污染的前四天,即从2月16日开始厂里的锅炉坏掉了,根本没有生产,也没有排放。“就是环保的人到我们的排放口测了一下,就认定是我们家在排放。”
他们觉得冤枉的是,自己并不是当时的排放企业,而且在2008年全年开工不到四个月,另八个月都在停产状态。“有那么多企业都在排,为什么能认定就是我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