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两项目德商公路夏津至聊城段、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已分别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交规划〔2010〕179号、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聊城市德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德商公路夏津至聊城段位于德州夏津县和聊城临清市、东昌府区,北起夏津县田庄乡,南至东昌府区道口铺办事处的聊城西枢纽互通立交,长62公里(其中德州境内13公里,聊城境内49公里);聊城至范县(鲁豫界)段位于聊城东昌府区、阳谷县、莘县,北接夏津至聊城段,南至莘县古城镇(鲁豫界),长69公里(其中利用聊城西环高速公路6公里)。两项目均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28米。
2.2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其中路桥工程建设工期为34个月。
2.3两项目路桥施工共设4种类别、10个标段,监理服务共设5个标段,具体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自2006年1月1日以来,各申请人累计完成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不少于30公里,A、D类的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大桥工程, B类、C类的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5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同时B类的申请人还应完成过1座单跨40米及以上跨铁路桥(若无,须将跨铁路桥分包给具有相应业绩及资质的单位)。
监理服务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二至五标段申请人还应具备房屋建筑乙级监理资质(如无,须将房建监理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自2006年1月1日以来,一标段申请人应完成过1条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总监办监理服务工作或累计完成过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二、三、四、五标段申请人应累计完成过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各标段申请人还应完成过不少于2座长度均在5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施工、监理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施工申请人应按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施工申请人最多可对两个项目的4个类别分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通过4个类别,但每个建设项目只允许中1个标段。
每个监理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监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通过2个标段,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