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计划到今年11月30日,昆明市将拆除几乎所有的立柱户外广告。拆还是不拆呢?站在这些立柱户外广告既得利益者的角度来说,当然不能拆。而站在提升昆明城市品质,市容市貌规划的角度来看,当拆!
按照相关新闻报道和《昆明市主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等文件来看,拆除那些立柱户外广告是早在2006年就有通知。“实行为期3年(2006年至2008年)的过渡期管理,在过渡期内停止审批单立柱户外广告,待昆明市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按照详细规划对全市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改或拆除。”但昆明对于立柱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却遭到了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反对。
“一刀切”、“没有提前通知”、“违法行政”、“打击广告行业”等貌似很受人欢迎的帽子,便随着冬天的到来而给进行昆明立柱户外广告拆迁的政府部门带上。我看着这些好看、好玩的帽子便想笑,为何呢?因为有媒体将昆明拆掉的“立柱户外广告”简写为“户外广告”(顺便学习:单立柱户外广告又称为路牌广告、擎天柱广告或巨无霸广告,是户外广告的表现形式之一,其构造是由一根圆形柱子支撑的长方形、圆形或三角形的广告牌),而顺着媒体不真实的报道,便有评论说昆明此举是“国进民退”,“是用行政力压缩民间广告主的利润空间,进而助力国有背景的媒介势力抢夺市场。”
若报道和评论昆明此事的媒体,认真调查、了解昆明被拆除的那些立柱户外广告的水平,以及昆明户外广告公司制作的产品,便不会说什么“城市的名片与风景”、“景观价值”的话语了。要创意,有吗?哪一块昆明的立柱户外广告成为昆明的城市名片或者风景了吗?笑话!
昆明市城管局在11月11日关于单立柱户外广告整治情况的通报会上表示,目前补偿工作已抓紧同步进行,昆明市财政的补偿经费已安排到位。既然如此,为何还有人对昆明拆除立柱户外广告的举措喋喋不休,如那毫无创意、赤裸裸地竖在户外的立柱广告一样坚挺呢?对于昆明这座创意文化产业还有待提升,广告行业参差不齐的城市,有没有依赖一个户外立柱广告就养活一个广告公司的现象呢?
政府给的补偿无论是多了还是少了,只要低于广告公司从户外立柱广告获得的利益,那就永远有人会继续坚挺下去,就会有人找出N多的理由来给新昆明的建设泼脏水。由此,谁放不下昆明“立柱户外广告”这块肥肉,闭上眼睛都可以推断出来。而昆明此次的户外立柱广告之争,无非就是既得利益者与政府规划之间的一次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