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要求明确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委托有效期限);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3、公司章程(原件);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9、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10、住所使用证明;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4、其他有关文件。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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