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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有 效 期: 长期有效
    所 在 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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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说明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a)
    一级
    1)
    极重度智能减退;
    2)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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