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晨报讯 近日,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使用建筑窗有关规定的通知》,对今后新建建筑的门窗下达了新的节能降耗规定。 该《通知》将建筑外门窗节能管理纳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备案管理的监管程序。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居民用建筑的所有外窗,禁止使用推拉窗,一律使用或改用平开窗。房地产企业要积极采用节能型门窗,坚决淘汰非断热金属型材各类玻璃窗、非中空玻璃单框双玻窗、无框玻璃门窗等非节能门窗,以便全面提高门窗的节能效果,提升门窗品质和安全性能。今后房产企业只要门窗项目节能不达标,建筑节能工程就一律不能达标。 《通知》希望,建筑企业和房地厂开发商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代替和少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和由其转换成的二次能源。 目前,运城能源紧缺问题凸显,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心城市现有建筑总面积约1700万平方米,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而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并呈继续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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