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权平等,民主管理的企业法人组织。
集体所有(股份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投资主体必须是2个(含2个)以上;
- 注册资金要求:要求3万元,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 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98%,法人股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含)。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企业名称中只能叫加中心(例:北京*****科技中心)
一、集体所有(股份制)名称登记
1、各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企业法人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起好的集体所有(股份制)名称(如北京*****科技中心)
3、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委托书
二、集体所有(股份制)设立登记应提供文件及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2006年1月1日起)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10、企业秘书联系人;
11、涉及到后置审批项目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三、集体所有(股份制)变更登记应提供的文件及证件:
四、集体所有(股份制)注销登记应提供的文件及证件
五、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集体所有(股份制)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六、集体所有(股份制)收费标准:
- 集体所有(股份制)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一)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集体所有(股份制)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税务登记
刻章备案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3--5个工作日)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电话;
5/邮编
国税及地税登记(5个工作日)
所需提供的材料:
1.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