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继2005年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十个部门共同出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发展改革委又着手制定了有关配套政策。首先对创业投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允许创业投资型企业将投资额抵扣所得税。目前,政策的制定基本上已经告一段落,预计近期就可以实施。其次,设立一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第三,允许保险资金建立投资公司。第四,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推动我国的创业投资。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表示,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中国的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国将采取四项措施,在企业债以及股权投资方面优先对中小企业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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