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一纸《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简称电摩国标),击起千层浪。
12月3日,首篇《骑电动车上路要考驾照》的报道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报道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简称国标委)出台电摩国标,从明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速度20公里/小时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详见本报12月4日相关报道)“这样的‘大棒’,对于我们电动车生产企业以及利用电动车出行的市民,是颠覆性的震动”,中国自行车协会(中自协)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的名字近日频繁出现在诸多报端。
陆金龙的另一个身份为江苏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江苏省的动作比较快,我们在上个星期五,也就是报道出台的第二天,就已经将申请率先提交给了国标委”,连同全国各个省市,“如今中自协已经将叫停申请提交给国标委,但至于能否奏效,前途迷茫”。
电摩国标究竟如何出台?它的背后是否存在着专家们所说的利益之争?一旦实施后全国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该怎么办?面对着这些问题,无论是国标出台部门的国标委还是一旦出台后的车辆管理部门的公安部交管局,均三缄其口。
影响篇
全国半数电动车厂家在江苏
南京一家名为“大陆鸽”品牌的电动车厂家徐亚南总经理,同时也为南京市自行车协会的会长。“就在今年9月底的时候,南京市电动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00万辆”,徐亚南介绍,南京电动车的保有量,正以每年10万辆的速度在增长。
在电动车业内,按照产量以及销量划分,全国的热门市场共分为北方以及南方市场,北方市场主要以山东、天津、北京、四川为代表,而南方市场则以江苏、安徽、河南、江西等地为领军。
根据江苏省自协提供的资料显示,江苏省共有认证资质的电动车生产企业约1000家,“全国认证的正规企业也只有2000家左右的样子”,而单单一个无锡市,认证的企业就高达400多家。
因此,在媒体报道电摩国标出台后的第二天,几位理事紧急磋商,江苏省以省自协上书的形式,将申请提交给了国标委。
随后,作为中自协,陆续收到了全国多家省市自协的书面申请,他们或整合或动员,在本周,纷纷以书面形式提交国标委,“强烈要求叫停电摩国标”。“近日我们一直在关注,国标委的解释让我们更加摸不着头脑”,对于书面形式能否得到回应甚至收到效果,陆金龙“很迷茫”。
反应篇
市民:“超标”还是“不合格”,有点晕
针对连日来媒体的报道,昨日在街头骑行电动车上班的周先生感到越来越“晕”。“我这台电动车时速能达到35公里,重量应该也超过了40公斤,那你说这到底算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周先生表示,国标委发表的国标并没有让他有“标准”的概念。
而根据国标委的电摩国标,超标电动车的身份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算作是“摩托车”,无论多重多快都应走非机动车道;另一方面,超标电动车又因突破了现行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有关时速和重量的规定,而不能算作是“自行车”。
“有人说‘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有人说‘电动自行车就算超标也是非机动车’”,周先生越听越看越糊涂。
“国标中有三项内容是‘关键项’”,多位行业内人士介绍,“关键项”包括设计时速、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以及刹车制动性能,“只要一项超标,就是为不合格”,这也就意味着,只要车速超过了20公里/小时,“那么就很可能划入电摩范畴”。
而和重量有关的40公斤的参数,则属于“重要项”(共由7项组成,记者注),“并不是否决指标,除非有2项没达标,那么才会被判定为不合格”,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单单车重超过40公斤,“虽然超标,但仍然合格”。
回应篇
国标委:这个“很敏感”
国标出台后,如果一辆电动车车速未达到20公里/小时,而车重超过了40公斤,究竟应划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呢?
针对这样的疑问,国标委办公室的接线人员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很多问题我们也解释不清楚,你还是问问与电摩国标制定有关的业务部门吧”,他随即提供了该委工业标准一部交通能源处的电话。
“这个不好说”,该处的工作人员在听闻“电摩”两个字后,就立刻提供了该委政策研究室的电话,“媒体需要通过该部门的约请”。
“很敏感”,国标委政策研究室的工作人员在询问到最后给出了这样的三个字,“我们不能随便回答”。
他希望本报能以书面信函的方式将采访提纲发至该室,“我们现在专门提供了一台传真机,并配备了专门的人员,随时接收各媒体发来的采访提纲”。
“超标电动车”划为机动车系误读
国标委虽未在电话中作出正面回答,但在其主页上新闻头条位置,12月6日该委发布了《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该文首先表态,“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对于该委批准发布的电摩国标,他们表示“这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度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
“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这也就意味着,“大于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才算电摩”。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该委人员表示,“‘如今路面上出现的超标电动车划为机动车’,系理解上的误区”,他表示,现在街头出现的超标电动车还是电动车,只是超标而已”。
而一旦国标正式实施后出现的超标电动车,如果没有电摩厂家手续认证,则算为“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可以参照国标进行生产环节的查处”,但至于国标究竟有没有强制效应,他表示“这只是国家对于行业规范的全国标准”,至于其他部门是否会按照这样的标准对电摩进行规范,“真是不好说”。
公安部交管局:这个不好说
那么,如今南京的100万辆、全国近1.2亿辆正在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在国标出台后,究竟路在何方?
国标委的该人士表示,“这要看车辆管理方——交管部门的界定了”。
公安部交管局宣传处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对于这样的疑问反复用到了“这让人怎么说”的语句,而对于能否提供政策法规上的解读部门的电话,该人员表示“公安部交管局并未设置该处”。
该局的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其实电摩国标的出台,对于规范如今的电动车市场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特别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更有着态度决定方面的推动作用”。
至于国标一旦出台之后,电摩如何上牌、如何购买保险、是否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毕竟这条国标对于交管部门有没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指导,至今为止,多方还仍处于协商”。
解读篇
利益之争?
安全性差、无序竞争似乎成为了电摩标准出台的说辞,但是在电动车行业内,他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一场利益之争”。
根据内部资料显示,这条国标的出台是由全国摩托车行业制定的,多位中国自协的“领军”人物均表示,“制定时没有电动车行业代表企业和代表人物参与”。
而在上述提到的国标委《关于》中有这么一句话,“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面对着电动车特别是农村市场对于摩托车行业的冲击,用他们制定的规范来规范我们的市场,令人玩味”,陆金龙透露,在电动车市场销售的峰,“河南地区1年摩托车的销售量锐减50%”。
“等于说现在是由摩托车行业设置门槛”,面对着这道“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的摩托车认证企业门槛,“他们摩托车行业下一个台阶做电摩很轻松”,而对于“要上一个大台阶”去做电摩的电动车企业来说,“难上加难”。
“生产电动摩托车需要通过工信部审批,条件较高,多数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就成了非法强行生产”,江苏一电动车厂家新闻发言人就曾经高调表示,“国标的出台将使电动车行业内出现新的一轮破产高潮”,他预计全国有1000多家电动车企业面临着“重新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