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季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电饭锅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计抽查电饭锅产品36批次,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35批次,不合格的有1批次。上海市生产电饭锅产品的企业仅有4家,经检验,本次抽查的该4家企业的产品质量判定均为合格。
本次抽查的依据为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的项目为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等强制性安全指标等19个项目。
以上这些抽查的项目都是强制性的安全要求,都直接或间接地与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在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对这些项目都有明确的要求。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项目为螺钉和连接,此项目是对产品内螺钉和电气连接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进行检查。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产品此项目不合格,其原因是,产品的电线固定端子上,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弹簧垫圈。弹簧垫圈起到防止松动脱落现象,在松动的情况下,接触电阻增大,局部温度过高,导致此部位的绝缘保护老化、损坏,发生着火危险,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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