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发布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王普荣)省质监局今天发布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对啤酒、含乳饮料等5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其中纸巾的合格率,仅为10%,食用盐合格率达100%。
本次共对10个批次的纸巾进行了抽查,仅有1个批次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标识不合格、横向吸液高度项目不达标、纵向湿抗张强度不达标等。这样的纸巾在遇湿使用时强度立即降低,纸纤维见水就散,造成用餐或遇汗使用时,使用部位粘纸渣、掉纸屑。此次抽查未针对知名品牌。
餐洗剂抽检合格率为70%,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活性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活性物含量指标是影响餐洗剂性能的最关键指标,直接影响着去污效果。也有部分产品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会对使用者皮肤造成一定的损害。
含乳饮料的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签。按规定,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但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生产的含乳饮料产品在配料表中未标明乳酸菌和甜味剂,有蒙蔽消费者之嫌;还有的超前标注生产日期。
本次还对10个批次的啤酒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合格率为90%。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这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未能按工艺要求操作所致。饮用菌落总数超标的啤酒,对体弱者来说会引起腹痛、腹泻等急性肠胃疾病,对人体健康不利。
在对11个批次的食用盐进行监督抽查时,发现产品质量比较稳定,抽查合格率为100%。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反映出的问题,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后处理工作。由于纸巾纸、餐洗剂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合格率较低,质监部门将帮助不合格企业搞好整改,加大对生产、经销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曝光台
由太原市尖草坪区鹏程纸业经销的标明保定满城县杨氏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晴柔牌205mm×200mm×10组/包纸手帕,其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太阳风商行经销的标明天津市武清区富达餐巾纸厂生产的富达牌餐巾纸,其横向吸液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万柏林区青军日化用品店经销的标明河北亚光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炬牌200×160×200抽(2层)/包抽取式面巾纸标明内装200抽,实际只有180抽;由太原市恒利塑料包装批发部经销的标明太原市晋源区有志餐巾纸加工部生产的洁派牌餐巾纸,其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
由太原嘉禾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嘉禾淡爽啤酒,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0cfu/ml,超过标准值(≤50cfu/ml)的80%。
由北京雪丽嘉乳品厂临猗分厂生产的雪丽嘉牌125mL/袋蛋黄酸奶乳饮料,配料表中未标明乳酸菌,但产品中检出;由山西华牛乳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到来牌200g/袋牛奶大红枣饮品,配料表中未标明糖精钠,但产品中检出;由山西临猗向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00mL/袋红枣味酸牛奶饮品,超前标注生产日期。
由太原市唐都大酒店使用的标明太原市晋源区利仁昌清洁用品厂生产的利仁昌牌25kg/桶餐洗剂,总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迎泽区政府宾馆使用的标明太原市捷达洗涤用品厂生产的捷达牌25kg/桶餐洗剂,其pH值、总活性物含量和去污力均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