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搬场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遏制假冒和无资质搬场公司的违法活动,从今年3月起,2009版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始使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制定了该合同示范文本,符合经营资质的上海市道路搬场企业统一使用该合同示范文本,因假冒搬场公司无法得到这份正规合同,可使搬场“李鬼”现形。
据了解,上海从事搬场运输的正规企业共22家,都是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搬场运输是城市的窗口行业,担负着居民搬家、企事业搬场、工业设备搬运装卸及商品物流运输等任务,年搬运量约20万场次。22家搬场企业为上海城市和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市民动迁新居作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由于近年来搬场行业日渐兴旺,假冒、非法的搬场公司也混迹其中,搬场“李鬼”作祟多端。冒牌搬场公司在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上大做虚假广告,聘用无业人员散发小广告、优惠券等招徕客户。这些冒牌公司在搬场中强索强要,还用武力要挟客户,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将家搬到浦东,家住新建路的曹女士通过墙上小广告联系了一家“搬场公司”,双方约定搬场费用280元。到搬场那天,来了一辆载着4名搬运工的大卡车,工人把家具等物件装上车后,将车开到南浦大桥前的一条小路。此时,跳下车的工人们围着曹女士老夫妻俩,一再嚷嚷“东西太多”、“路太远”,接着提出“费用要翻一翻”,“再加每人100元”。他们将约定的280元提高到1000元。在遭到拒绝后,这些人扬言要把车开走。两个老人顿时被气得手脚冰凉,只得报警求助。
双方仅是电话里的口头约定,对约定的费用,曹女士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经警方主持调解,曹女士付了700元的搬场费用。
以低价做引诱,搬场途中加价,是非法搬场公司的惯用手段。有了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仅可以识别真假搬场公司,还可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权益。
2009版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凝聚着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智慧和心血,两家单位多次研讨,深入实际,征求意见,使合同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合同内容包括搬场期限、搬场物品清单、搬场费用及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尤其是对容易引起争议的特殊物品、贵重物品和大件的搬运收费作了约定。与合同文本捆绑使用的还有搬场运输质量反馈表,由客户对搬场质量和服务进行评价。
为推进搬场服务合同的使用,上海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要求本市从事搬场运输的会员单位必须100%使用统一合同,并100%使用服务质量反馈表,以此来确保搬场服务质量。今年4月,永安搬场公司在服务质量回访中得知下属分公司一辆单车未按合同收费,擅自对客户的转角沙发另外收取费用。公司按规定对该车四名违规职工各处罚金100元,并将多收的费用退回客户。
在推行统一服务合同的同时,搬场行业还向社会作出十项服务承诺:即“五要”和“五不”。“五要”的内容是:要约期守时、要轻装轻卸、要收费合理、要交清物品、要保护隐私;“五不”的内容是:不索小费、不吸客烟、不收礼品、不刁难客户、不损坏物品。
不久前,一位雇主见公兴搬场公司的工人汗流不止,十分辛苦,自愿拿出200元作酬谢,被拒收后,他又递香烟、又送毛巾,也被婉拒。有感于工人们良好的服务态度,他向公兴搬场公司寄去了表扬信。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搬场行业收到表扬信、锦旗共162件;在今年季度城市交通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中,搬场行业得分为89.35分,位于城市交通行业之首。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正在积极推广使用搬场服务合同,要求市民在搬场前要预约正规搬场公司,讲清搬场时间、地点、物品件数、贵重物品及具体要求,并签订统一服务合同;如果是电话委托来不及签订合同的,在搬场时看清合同并签字确认;搬场后要和搬场人员共同清点物品,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按合同约定付款,并填写服务质量反馈单;如有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解决。
目前,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与交通主管部门组建了督查机构,对各单位使用统一搬场服务合同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迎世博行动中,上海的搬场行业在协会的推动下,已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识别服装、统一营运标志、统一监督电话、统一基准运价、统一服务合同。通过行业自律和自身规范,上海的正规搬场企业在市民中建立了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一些企业被评为“交通部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劳模集体”、“上海市诚信建设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