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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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6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
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共有监事 7 名。依照有关规定,关联监事尹维劼、杨巩社回避表决,截止 2012
年 6 月 13 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 5 张,监事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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