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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国家标准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间接电阻炉
发布日期:2010-09-02

  GB 10067.4—88
代替GB 4836—84

Basic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heat installations
Indirect resistance furnace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与GB 10067.1配合,规定了对各种间接电阻炉(以下简称电阻炉)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要求等。
1.2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用和实验用电阻炉,主要是加热和热处理用间歇式和连续式电阻炉、电阻熔炼炉和保温炉、浴炉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器具。
1.3 本标准与有关标准的关系应符合GB 10067.1第1.3条的规定。
2 引用标准
GB 10066.1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通用部分
GB 10066.4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间接电阻炉
GB 10067.1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通用部分
ZB K60 001 电热设备产品型号和编制方法
3术语
  按GB 10066.4第3章的规定。
4产品分类
4.1电阻炉产品的型号应按ZB K60 001编制。
4.2电阻炉按其基本结构和特点的分类见下表。
类别代号 类 别 名 称
RB 罩式炉
RC 传送带式炉
RD 电烘箱
RF 强迫对流井式炉
RG 滚筒式炉
RJ 自然对流井式炉
RK 坑式炉
RL 液态粒子炉
RM 箱式淬火炉(即多用炉)
RN 气体氮化炉
RQ 井式气体渗碳炉
RR 电阻熔化炉
RT 台车式炉
RX 箱式炉
RY 电浴炉
RZ 振底式炉
ZC 真空淬火炉
ZR 真空热处理
SG 钎焊炉实验用坩埚炉
SK 实验用管式炉
SX 实验用箱式炉
SY 实验用油浴炉
  在电阻炉的产品标准中允许对上述分类进行补充和完善。
4.3在电阻炉的产品标准中应按GB 10067.1第4章的规定进一步按结构类型、工作温度等进行分类。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电阻炉应符合GB 10067.1第5章的各项规定。
5.2 对设计和制造的补充要求
5.2.1尺寸参数
  电阻炉应以工作区尺寸作为主要设计参数。
5.2.2电源
  除非另有规定或要求(见第9.2条),电阻炉应按运行在50Hz、三相四线380V交流电网下设计,额定功率小于5kW的电阻炉用单相220V,大于30kW者用三相380V,两者之间,单相、三相均可。控制电路不超过220V。
  对额定电压低于电源电压的电阻炉应配备调压器、变压器或饱和电抗器等。
  当炉子有两种供电电压时,为便于电压的转换,应设置表示电压转换的金属牌。标牌应设置在端子板或连接元件的接线板上或其附近。
5.2.3 安全和环境保护
5.2.3.1对额定电压高于25V的电阻炉,必须设置联锁保护开关,当炉门或炉盖打开时,自动切断电源,否则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必须停电后才能打开炉门或炉盖进行操作,或使用具有接地保护或可靠绝缘的操作工具。
5.2.3.2 除非有其他安全措施,电阻炉引出棒或引出线的接线端处应有安全保护罩壳。罩内的空间应足够大,以便于电源线的引入和不致受到损伤。罩壳和导线应能承受电阻炉在工作时所产生的热影响而不致损坏。
5.2.3.3有爆炸危险的控制气氛电阻炉,应具有必要的联锁报警系统和其他安全装置。
5.2.4密封
5.2.4.1间歇式电阻炉的炉门或炉盖等应能可靠关闭,以尽可能减少漏气。
5.2.4.2电阻炉的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管孔等都应密封。
5.2.4.3 对控制气氛电阻炉,其炉壳等的焊缝应不漏气,焊缝结构应保证在砌筑炉衬后能对其进行检漏和焊补。
5.2.4.4对真空炉的密封要求,特别是真空炉的压升率,应在其产品标准中具体规定。
5.2.5炉衬
5.2.5.1材料
  电阻炉炉衬各层所用材料应按可靠耐用、热损失小、避免优材劣用等要求,根据其使用条件合理选择。
  加热元件和直接与之接触的耐火制品,在工作中相互应不起反应。
  炉内与渗碳气氛直接接触的炉衬内层,其Fe2O3的含量应小于1%。
5.2.5.2 砖砌炉衬
  砖砌炉衬的灰缝厚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对自然气氛电阻炉:炉顶灰缝不大于1.5mm,炉墙灰缝不大于2mm,炉底灰缝不大于3mm;
  b. 对控制气氛电阻炉:各处灰缝不大于1mm。
  所用灰浆的材质应与所粘接的耐火砖的材质相适应。工业电阻炉的耐火砖砌体中应留有膨胀缝。
  在砖砌炉衬中不得使用粉末状、碎片状或颗粒状绝缘材料,但用于填充砌体中缝隙者除外。
5.2.5.3耐火纤维炉衬
  耐火纤维炉衬所用纤维制品的质量和敷设方式应能承受包括风速在内的炉内各项工作条件。炉衬接缝应互相错开至少100mm。为了减少收缩,炉衬材料应经顶热或顶压缩。所有敷设用附件,包括吊挂加热元件用的附件,以及炉衬的敷设方式、镶嵌件的装配等,应按照耐火纤维制品厂的要求,或经实践考验确认使用可靠。
5.2.6 加热元件
5.2.6.1材料
  加热元件的材料应根据其使用条件(工作温度、炉内气氛、可能出现的冷凝物或沉积物等所引起的热和化学影响等)合理选择。
  加热元件的发热部分应截面均匀,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裂纹和划伤。
5.2.6.2 设计
  加热元件的设计和在炉内的布置应符合加热和炉温均匀度的要求,并应避免与炉料接触的可能性。表面负荷应合理选择,使加热元件有足够长的使用寿命。加热元件应可靠固定,以免反复加热后因位移、变形而影响炉温的均匀度。
  金属加热元件引出棒的截面积至少应为加热元件发热部分的三倍。
5.2.7 测量、控制和记录
5.2.7.1 热电偶
  电阻炉所选用的热电偶应满足其使用要求,其分度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热电偶要有合适的保护套管,以避免热电偶丝受炉内介质的影响。除非另有规定或要求(见第9.2条),工业电阻炉热电偶引线的长度应不短于7.5m。热电偶引线的材料应与热电偶的相同,或使用与热电偶丝的热电特性相同的补偿导线。
5.2.7.2 温度仪表的配备
  电阻炉的每个控温区都应配备指示、控制和必要时记录炉温的温度仪表。温度仪表上应标有所配用的热电偶的分度号。除作微小调整外,热电偶引出线或补偿导线的长度应不影响仪表的度。
5.2.7.3 温度仪表的类型及其度
  按电阻炉的技术级别所配备的温度仪表分以下三类:
  C级电阻炉应配备度为0.25 级或更好的仪表,仪表中应具有热电偶基准端温度的自动补偿。
  B级或A级电阻炉应配备度为0.5级或更好的仪表。
  当另有规定或要求时(见第9.2条), A级电阻炉也可配备度为1级的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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