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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遛狗不牵引逮到就罚款
发布日期:2009-08-02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警方获悉,针对当前犬只伤人事件频发,即日起,警方将对遛犬不系犬绳管理动真格,不再采取教育后放行的柔和政策,而是一律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少市民喜欢傍晚带上爱犬到市民广场或公园散步。但一些市民在遛狗时不能自觉系上犬绳,任凭爱犬尽情撒欢,令怕狗的人有苦难言。“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每次路过这里,都要时刻提防那些到处跑的狗。”市民王女士说。前天晚上,记者在大中桥市民广场上看到,1个小时内8位遛犬市民不系犬绳。

    “犬类管理条例出台后,为了让养犬市民自觉,并没有真正实施处罚,一般发现违规养犬后,都采取批评教育,想通过不断宣传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但一些市民依然我行我素,出去遛犬不系犬绳非常常见。”据南京市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今年1-6月,南京已有超过两万人被宠物(主要是犬只)咬伤,到疾控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警方表示,在进行了一年多以教育为主的整治后,他们决定对违规养犬处罚动真格,即日起至9月1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引导、促进养犬人养成携犬系犬链(绳)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查禁行动”。凡携犬进入禁止遛犬区域、不系犬链(绳)或采取其它约束性措施带犬和乘坐电梯的,警方将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警方还将会同市容部门查处放任犬只随地便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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