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功能水的定义 所谓“功能性饮水”是指普通饮水经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处理,即在外力的作用下,使水的性质和功能发生改变,从而对人体的生命活动和生理功能调节得到某种程度的加强,这种水称之为“功能水”。目前世界上比较一致的功能好水的要求及功能如下: 1、洁净无污染,或将污染的水经处理变为洁净的水。满足安全性要求。 2、有适量的矿物质及微量元素,矿物质呈离子状。满足人体对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需求。(人体有5%~15%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只能从水中吸收)。 3、能中和体内过量的酸性废物,维持体内弱碱性环境。功能水必须是弱碱性的水。(弱碱性水同时还能满足水中具有适量氧的要求)。 4、能促进营养物质的吸收和代谢产物的排除,能加速细胞及时补水。功能水必须是小分子团的水。 5、能中和体内过剩的自由基,延缓衰老。功能水的氧化还原电位(ORP)必须是负值。 能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功能水才能称得上是真正健康的好水。世界上很多长寿村,特别是我国广西巴玛县的水,基本能满足以上条件。目前市面上由于采用的处理方法的不同,大都只能部分满足以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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