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到了该反思当下“建筑文化”的时候了——宽敞的阳台、飘窗,较低的阳台护栏乃至不设防的窗户,这些一味追求通透和美观的现代设计,恰恰忽视了儿童安全的基本要素。必须明确一个设计理念:房子是用来安全地居住的,而不是只用来欣赏的。
昨天上午,合肥市滨湖世纪城春融苑发生一幕悲剧,一名10岁小孩从20楼坠下。据民警介绍,当时两个孩子在阳台上玩耍,因为没有装防盗设施,10岁小孩不慎从阳台上坠落。(今日《新安晚报》A04版)
又是儿童坠楼!去年8月1日至9月15日短短45天里,合肥至少发生6起儿童坠楼事件,3名儿童丧生。今年以来,悲剧持续上演,3月12日嘉兴路上某小区,一名6岁男孩从11楼窗口坠下。揆诸全国各地,儿童坠楼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击打着公众的悲情底线和社会神经——在楼房越建越高、越建越豪华的当下,高层防护措施何以如此羸弱?
就儿童坠楼事件的反思,不可谓不多,有的地方甚至上升到法律高度。譬如去年9月,河南颁布《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其中规定,父母不得将未满7周岁儿童单独留在家中。一定意义上,出台法规来明确监护人的责任,确有必要。但是,在一个没有将儿童权益上升到整个社会层面、形成社会集体意识的语境下,仅仅强调监护人的责任远远不够。
我们看到,在这起坠楼事件中,大人是在家的。只是,小区阳台护栏大约八十厘米高,而且住户是租房户。也就是说,保障儿童安全的防护网或防盗窗,在这起事件中是缺位的,正如记者采访看到的,小区五楼以上的房主很难想到在八十厘米高的护栏上刻意安装防护网;而租房户更不会主动安装日后带不走的防护设施。直接来看,就是这样一个疏忽助推了悲剧的发生。
确实到了该反思当下“建筑文化”的时候了——宽敞的阳台、飘窗,较低的阳台护栏乃至不设防的窗户,这些一味追求通透和美观的现代设计,恰恰忽视了安全的基本要素。必须明确一个设计理念:房子是居民安全生活的空间,而不是只用来欣赏的。根本上说,高层防护设施缺失,既是儿童坠楼事件频发的一大根源,也是“建筑文化”浮于表面、缺乏人性关怀的直接体现。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款即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均应以儿童的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我们虽然是这一公约的签署国,但就房屋尤其是高层住宅的设计而言,又从哪里能体现出“以儿童的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须知,是住宅就可能有儿童居住。
鉴于儿童坠楼事故频发,监管部门应该首先树立儿童权益和安全的责任意识,通过行政观念的调整倒逼开发商的设计理念。譬如就房屋的安全设计出台硬性标准,包括消防、逃生以及安全防护网等诸多方面,在房屋完工验收时进行重点核查;对于老旧小区,也应该提出加高阳台护栏的改造方案。毕竟,只有孩子们安全,社会才会有可期的未来。房子建得外观再漂亮,不能保证儿童的安全,也是危险汇聚的灰色体。
免责声明:本商铺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一比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友情提醒:为保障您的利益,降低您的风险,建议优先选择商机宝付费会员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