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锦实习记者石喻涵)昨天从西安市建委传来好消息,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正式出台,从而有效缓解和逐步解决当前西安市的停车供需矛盾。按照规定,新建停车场自正式营业之日起,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停车场一律取消。
西安市建委负责人说,优惠政策分为用地划拨、城市建设规费减免、资金补助和经营环境优化四种类型。停车场建设资金补助采取分区域按类别的标准执行。Ⅰ类区域为二环内及二三环之间的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和丈八北路以东的雁塔区;Ⅱ类区域为二三环之间的其他区域及航天基地;Ⅲ类区域为三环外的区域。公共停车场:多层停车楼,一类区域按20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150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10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塔库式机械停车场,一类区域按7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50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3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场,一类区域按4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30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2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地下停车场一律享受20000元/泊位的补助;平面式停车场建成投用达到两年以上的,一律享受300元/泊位的补助;超过半年以上不足两年的,按临时停车场对待,在经营终止时一次性给予100元/泊位的补助。
配建停车场:对于配建停车场超出规定数量并对外开放的泊位,一类区域按2000元/泊位、二类区域按1500元/泊位、三类区域按1000元/泊位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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