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庆典用品须明码标价
明明已经谈好价钱,可婚礼结束后一算,还是多花了钱,可能不少新人在邀请婚庆公司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为此,省质监局新出台的标准规定,礼仪庆典企业要制定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店内外广告宣传不得弄虚作假,所售礼仪庆典用品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婚庆主持人不得赶场
刚刚放下这家婚礼的话筒,就急急赶去下一家,礼仪主持人四处赶场从而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这个问题令消费者非常头疼。为此,标准明确规定,礼仪主持人不得赶场、误场、迟到,不宜饮酒,不索要财物;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搪塞顾客;语言必须规范,使用普通话。
另外,礼仪主持人、化妆师、摄影师、舞台灯光师、音响调音员都要持证上岗。化妆师随身携带的化妆品、化妆箱等工具应定时消毒、清洁;摄影师要保证资料的完整存储,不得出现成像资料缺损、丢失、遗漏等情况,未经顾客授权,不得转让或传播相关资料。
服务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按照标准,礼仪庆典企业必须与客户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礼仪庆典企业需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如顾客信息、服务合同、协议书等及时汇总、分类存档,记录的最短保存期为12个月;存档的记录应标识准确,资料完整,便于查阅。存储在计算机里的记录资料应及时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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