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达州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搞好主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确保户外广告在审批、拆除等环节能被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情况,近日,达州市府办发布了《达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由达州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利用公共产权资源设置的以及协议取得利用非公共产权资源设置的户外广告发布位使用权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具体办法;达州市住建部门负责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与达县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达州市、县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达州市、县交通运输、气象、体育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负责审查车身、气球、滑翔伞、动力伞等是否适合作为发布户外广告的特殊载体;达州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制定街、路、巷设置方案。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则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工作,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不按设置许可证规定位置、形式、规格、数量、期限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依法强制拆除各种违法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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