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新闻网讯 为加强城市管理,近日,缙云出台了《缙云县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和管理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确立了建设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工商、文明办、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责的管理体制,对缙云县行政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办法明确,对利用城乡公共资源设置的户外广告,按照招拍挂实际成交价缴纳城乡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并且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并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利于保持户外广告设置与城乡景观风貌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有利于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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