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城市,照明对创造和增强城市公共领域的美感起着极具重要的作用,对于广场和园林来说尤其如此。我们凭借在公共领域照明项目的丰富经验,认为:在这些公共空间,照明应当首先满足行人的需要,还要创造出一种氛围,让空间的利用者觉得安全、舒适、有保障。成功的照明处理通常先要考虑垂直要素和广场、园林主要建筑及周围环境的特点,以引起视觉上的兴趣,同时还要结合更多功能上的元素,如人行通道的照明。有时候一种照明处理可同时具有这两种基本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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