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利用灯光照明來塑造被照建築物的夜間形象从而对建筑物起到美化、标识的作用,其基本规划要求为:
1、 突出主題、特征鮮明、强调建筑物形象的塑造;
2、 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确保照明夜间的总体效果与周围环境照明协调一致;
3、 兼顾照明技术性与艺术性的結合;
4、 遵守相应的规划与规范要求;
5、 慎用彩色光;
6、 选用用合理的照明方式(泛投光、LED照明、内透光照明、动态照明);
7、 选用绿色照明省电节约能源;
8、 避免对建筑物内及观察者产生眩光或光干扰;
9、 控制系統设计灵活人性化;
10、 照明设施安全可靠,便于维护保养。
2 设计工作的目的就是让设计成果服务人们的生活、工作。照明设计应当以营造舒适的照明视觉效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景观照明与平常的工作生活照明相比,它更多地是为了达到美化城市,营造舒适的夜间休闲、环境,丰富人们夜生活的目的。衡量设计成果好坏的准绳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所以设计作品中应当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当前景观照明设计存在这样一些误区,认为城市夜景照明应追求明亮的效果。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将导致引发光污染,光污染的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1)由污染造成的“人造白昼”直接影响人的生活规律,危害人体健康;
(2)光污染对飞机、车辆驾驶者、行人产生视觉不适感,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光污染影响地面天文观测站的正常空间观测。
认识到光污染的危害性,在设计中就应当充分利用合理的照度设计及眩光控制等技术手段尽可能地避免减弱光对环境的污染,真正提高景观照明的照明质量和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
3 照明系统要适应“绿色照明工程”的需要
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今天,推行“绿色照明工程”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景观照明中大量采用的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及各种特种照明的能耗在城市市政设施用电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选择合理的照明系统是适应“绿色照明工程”的需要。合理的照明系统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3.1 合理的照度设计
照度选择直接影响到照明系统的使用功率,在进行照度设计时应根据照明对象自身的材质属性、文化属性及周围物体的明亮程度来确定。盲目认为夜景照明越亮越好的做法,不仅不利于表现照明载体的文化艺术内涵及自然本色,而且对电能是一种较大的浪费,在设计中应坚决杜绝。
3.2 选择高效低耗的节能光源灯具产品
市场上适用于景观照明的光源产品品种繁多,有卤钨灯、金卤灯、高压钠灯、美耐灯等各种传统的光源产品,也有近年来开发的高新光源,如光纤照明器、激光发射灯、发光二极管艺术照明灯、陶瓷金卤灯等。各种光源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设计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在选择光源时,考虑满足照明作品所需的照度、色温、显色性及灯具寿命等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选择高光效、低能耗、低谐波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如采用高光效的大功率发光二极管产品替代传统的霓虹灯照明,在节能性、使用寿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极大的优势,推广使用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3 设计经济合理的照明配电系统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选择经济的供电网络,网络的线损比率(线路损耗功率/负荷损耗功率×100%)以不大于5%为宜。对于大负荷中远距离照明线路,应采用零线与相线等截面的三相供电网络;
(2)采取电容补偿的方式,利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办法对气体放电类光源进行无功补偿,降低系统无功损耗;
(3)根据实际需要,对照明系统按平常日、节假日、重大节日的要求进行多回路设计,并通过这些回路分时段分类别控制灯具的亮熄,达到节能的目的;
(4)诸如电力变压器之类的照明系统相关的各种变配电设备,也应优先选用节能产品。
我国景观照明工作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这仅仅才是起步阶段。对于景观照明这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除了借他山之石以外,更多的还是要靠全国照明工作者自身的不断努力实践和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一种适合我国的国情,具有我们自己特色的景观照明文化。